1、京华大酒店附属综合大厦西面1-8层房产(不含二层已单独出租部分)
租赁用途:限于酒店经营、旅馆业及配套合法经营
租赁面积:7823.97平方米(1-8层租赁物建筑面积8503.97平方米扣除二层已单独出租部分680平方米)
租赁期限:10年
租赁底价:268500元/月
保证金 :1300000元
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同意接受本方案全部条款。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与京华大酒店及其上级单位系统内企业已发生的资产租赁违约、债务纠纷关联的失信主体,以及在上述纠纷发生期间担任该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或实际控制人的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租。(即:与京华大酒店及其所属上级单位系统内企业曾有资产租赁关系的原承租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或因违约与京华大酒店及其所属上级单位系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竞租)。
(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名单
(六)未存在最近三年因行贿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在政府招投标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通、行贿等违法行为,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理情况的。
披露信息:
意向承租方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时,应按招租方案附件格式出具书面承诺,并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证明自身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涉及委托单位委托的,需提供委托单位授权函或相关证明。信息披露时间:自2026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23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