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近日,本所梁静怡律师妥善办结一桩时隔近三十年的陈年房屋买卖遗留事宜,高效化解当事人分歧,圆满完成房产过户手续,获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锦旗题字:“三十陈年疑难事,一朝护法解民忧。”

案涉房产交易距今已近三十载,岁月流转之下,买卖双方因当年交易细节、手续留存等问题产生误解,过户事宜长期搁置。买家专程委托梁静怡律师全权处理相关事宜。
接受委托后,梁静怡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历史交易材料,综合研判案情,预判直接提起诉讼存在诸多不确定风险,为最大限度兼顾双方权益,优先拟定柔性调解处置方案。梁律师主动搭建沟通桥梁,耐心细致向买卖双方释明当年交易背景、现行不动产过户政策与法定流程,逐条厘清双方存疑之处。
考虑到一方实际出行不便,梁静怡律师积极协调泰山公证处进行上门公证服务,逐项对接落实各项环节。在买卖双方真心相待、积极配合之下,整套过户手续顺利办结,搁置近三十年的房产遗留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律师介绍

专职律师
梁静怡
执业证号:13709202211529226
梁静怡,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2019年取得获得法律职业资格,2021年进入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实习,现任律所金融与投资业务部秘书长、女工委秘书长。在校期间先后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以及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实习。执业以来,接触和处理了各类民商事纠纷。
【联系方式】
手机:15949806508(微信同号)
往期·推荐
1.我所副主任穆潇受邀担任 “德恒杯”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评委
2.我所葛晓菡律师参加山东省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成立暨行业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
3.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向债权受让人恶意清偿的,不受债权表见让与规则保护
4.债权转让人本身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债权受让方还能申请变更执行人吗?
5.首例!法院适用 “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 新案由,判决用人单位支付28万劳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