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湖州《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七条措施》正式出台。
主要内容包括支持购房送消费券、支持以旧换新、支持首次购房、支持住房保障家庭购房、支持多孩家庭购房、支持团购促销和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等。
第一条至第六条措施实施范围为湖州市中心城区(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第七条实施范围为湖州全市。政策期间,实施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均可享受第一条措施;第二条至第六条措施均不重复享受,其中第三、四、五、六条措施,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至第六条措施暂定试行到2026年12月31日。以下即为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