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过户是“单方申请”,您只需等法院通知,等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就可以带上您的身份证来登记大厅办理了。
作为法院拍卖房产的买受人,您需提前备齐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若为单位购买,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需加盖法院公章)、拍卖机构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权属相关材料:原不动产权证书(若有);若房屋曾存在抵押,需提供抵押权人出具的《抵押权注销证明》。
委托办理材料: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同时,此业务您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的税费标准和缴纳方式,您可以咨询一窗受理的税务工作人员。
特别提示:司法文书需在生效期限内提交,若文书中明确过户条件的,需先满足相关要求。
司法拍卖房可能涉及户口迁出、物业费、装修纠纷等务必提前查清房产现状。
可以拨打咨询电话72880315,有问题,就找铁小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