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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播电视台BRTV科教频道《第三调解室》全新改版升级,2025年12月23日、12月24日的节目由我所主任#安翔律师参与录制。节目就遗产继承问题进行了现场讲解,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视频来源:《第三调解室:重组之家(1)(2)》(文末点击 “ 阅读原文 ” 可跳转观看完整节目)
案件经过
李家父亲 1981 年再婚,男方携带五名子女,女方带一女(冯女士)。家中两名子女先后早于父母离世,后二老去世。案涉房产原登记在父亲一人名下,后为母亲在房产证加名,李家子女对此提出异议,主张父亲晚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该加名行为无效。房产登记变更后,房屋权属拆分、跨支子女能否互相继承等多重争议爆发,重组家庭遗产分割陷入僵局。
案件分析
安翔律师针对本案做出了以下讲解:
一、家事继承案件处理流程:调解前置
安翔律师说明,此类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纠纷进入诉讼后,会经过诉前调解、立案后诉中调解两道调解程序,优先通过协商化解家庭矛盾。
二、不动产共有两种形式,继承规则差异巨大
房产由单人登记变更为两人共有,分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两类:
共同共有:登记一人或两人,财产归属法律后果基本一致;
按份共有:产权份额相互独立,一方过世后仅其法定继承人可继承对应份额,重组家庭两支子女无法交叉继承对方份额。
三、重组家庭法定继承边界:仅继承己方亲属遗产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权依托法定血亲或姻亲关系成立。本案子女分属父母婚前原有子女,彼此无法律上亲属关系,仅能继承各自亲生父 / 母的遗产;若未订立遗嘱,不存在跨支互相继承的权利。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对应份额可适用代位继承规则,由晚辈直系亲属承接继承权益。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
安翔律师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国法学会会员
-最高检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咨询专家
-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奖获得者
-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研究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
-2014-2018年度西城区优秀律师
-司法部信息中心法律顾问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法律顾问
-曾任西藏碧水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曾任北京市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顾问
-CCTV社会与法频道《夜线》《律师来了》栏目特邀法律嘉宾
-BTV科教频道《第三调解室》《第三直播室》栏目法律嘉宾
-BTV新闻频道《有话就说》《大家谈》《锐观察》栏目法律嘉宾
供稿:安翔
排版校对:马英姿
责任编辑:徐锦
主编: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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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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