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通城县法院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专业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对一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开展强制开锁入户评估行动,以刚性执行维护胜诉群众合法权益。
陈某承包经营通城县某快递公司业务,聘请李某担任货运司机,负责通城至温泉快件运输。车辆行驶至崇阳县境内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两名路人不幸身亡,经交警认定,司机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后续崇阳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陈某、李某共同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8.5万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长期拖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向崇阳县法院申请执行,后因该案一直没有执行到位,市中院将该案指定由通城法院执行。通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陈某名下房产,双方虽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陈某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故本院决定对其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评估过程中,陈某始终不配合评估拍卖工作,拒不交出房屋钥匙,多次阻止工作人员入户勘察,刻意阻挠评估人员实地勘验房屋,致使财产处置工作停滞。
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通城法院综合研判案件实际情况,制定完备周密的强制执行方案,依法启动强制开锁入户评估程序。执行队伍抵达现场后,在法律威慑与法官释法明理之下,陈某主动打开房门,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评估人员随即进场,当场完成房屋实地勘查与价值评估。下一步,该院将依法对该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清偿涉案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