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2:艾湖金林国际项目部分房产-1、1、2、6、13-23层房屋租赁权
坐落地址:新疆博乐市13区北京路295号
房屋结构:框架结构
租赁面积:15183.23平方米
租赁方式:整体出租
租赁期限:15年
房租年递增率:从第4年开始递增,具体递增比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时约定
免租金装修期:不超过12个月
租赁价格(起拍价):3435965元/年
竞价保证金:300000元
起拍价:¥3435965
加价幅度:¥5000
延时周期:5分钟/次
竞价周期:1小时
成交后,需向公拍网另付技术服务费 (成交价的0.15%,上限10万元)
成交后,需另付拍卖服务费 (按公告须知约定)
新疆鼎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范红力 联系电话:17710038883
拍卖师:谢小慧 联系电话:13031340003
重要提示
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特别规定》、《竞买协议》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竞买公告
艾比湖大酒店和艾湖金林国际项目部分房产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新疆鼎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 7月 10日10:00至 11:00对位于博乐市13区北京路295号艾比湖大酒店和艾湖金林国际项目部分房产房屋租赁权在公拍网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备注: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金额及第二年的租金支付方式、时间及其他等未尽事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约定。
二、拍卖网址
www.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
三、拍卖时间
2026年 7月 10日10:00至 11:00(竞价延时除外)。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现场展示
预展时间:2026年6月26日10:00至2026年7月9日16:00时止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标的区域以实际现状为准,竞拍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区域进行现场查验,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 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拍人视为对本标的区域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拍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竞拍人一旦出价即表示对《竞买公告》、《特别规定》、《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等内容的认可并遵守。
六、竞买登记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如有疑问,请拨打公拍网服务热线:4008203720
七、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转为后续手续办理履约保证金,由公拍网转本公司指定账户;待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后由拍卖公司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服务费。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1、拍卖标的及交割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标的存在瑕疵产生的风险、潜在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公告中所展示的视频、照片以及文字等介绍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面积以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租赁资产现场了解租赁资产的全部情况,竞买人应同意按现状交接并开展相关租赁经营活动,并承担全部物业费用(包含: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等各项费用)。
5、竞买人的所有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规定。依法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禁止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产生噪音、扰民、破坏环境卫生、影响居民生活或居民强烈反对的行业。
6、拍卖成交后,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同时其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此次竟拍房屋租赁权资产交接时以《资产移交清单》为准,并作为出租方交付给承租方经营管理使用和承租方交还时的验收依据,并签订租赁资产移交《确认书》。
8、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9、若买受人在成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支付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则视为买受人悔拍,并扣除悔拍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0、房屋租赁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1月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则视为现承租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其他注意事项详见 《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特别规定》、《重要提示》等文件执行。
联系人:范先生 咨询电话:17710038883(微信同号) 新疆鼎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规定
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特别规定》、《竞买协议》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特别规定
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力求详实,但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自行审视拍卖标的(包括聘请专家鉴定),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实地勘查拍卖标的现状、瑕疵及潜在或未知的风险,未咨询或对拍卖标的未作全面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
委托人和拍卖人在拍卖会前均已履行标的展示及告知的义务,委托人和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标的清单、说明、图片等拍卖资料及明细,仅供参考,不作拍卖成交依据,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至实地勘查标的,接受标的现状方可参与竞买。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全额退还竞买人,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应先登录公拍网(www.gpai.net)资产拍卖频道完成注册登记;在线办理竞拍登记手续时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在网拍平台完成参拍注册和实名认证,在线支付拍卖保证金,完成竞拍登记手续,获得参拍权。
竞买人交付拍卖保证金后方可获得在线拍卖的授权,即视为认可并遵循本次拍卖会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拍卖标的现状和有关说明,并愿意遵守执行和承担一切责任,不再提出异议,包括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竞买须知
新疆鼎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6年 7月10日10:00至 11:00对位于博乐市13区北京路295号艾比湖大酒店和艾湖金林国际项目部分房产房屋租赁权在公拍网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竞买人一旦出价即表示对《竞买公告》、《特别规定》、《竞买协议》等内容的认可并遵守。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租,竞租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如有疑问,请拨打公拍网服务热线:4008203720
五、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转为后续手续办理履约保证金,由公拍网转本公司指定账户;待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后由拍卖公司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全额拍卖成交款及服务费。
六、其他
1、拍卖标的及交割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标的存在瑕疵产生的风险、潜在损失由现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公告中所展示的视频、照片以及文字等介绍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面积以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租成交价不作调整。
4、竞租人需在竞租前自行前往租赁资产现场了解租赁资产的全部情况,竟租人应同意按现状交接并开展相关租赁经营活动,并承担全部物业费用(包含: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等各项费用)。
5、承租人的所有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规定。依法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禁止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产生噪音、扰民、破坏环境卫生、影响居民生活或居民强烈反对的行业。
6、拍租成交后,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同时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此次竟租房屋资产交接时以《资产移交清单》为准,并作为出租方交付给承租方经营管理使用和承租方交还时的验收依据,并签订租赁资产移交《确认书》。
8、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9、若现买受人在成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则视为现买受人悔拍,并扣除悔拍的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0、房屋租赁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1月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则视为现承租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本次拍卖设有佣金,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5%。
12、其他注意事项详见 《竞买协议》、《竞买须知》、《特别规定》、《重要提示》等文件执行。
联系人:范先生 咨询电话:17710038883(微信同号)
竞买协议
竞买协议
新疆鼎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6年 7月 10日10:00至 11:00对位于博乐市13区北京路295号艾比湖大酒店和艾湖金林国际项目部分房产房屋租赁权在公拍网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1、本《拍卖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2、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协议》。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房屋租赁权,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设有保留价的,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4、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自然人和合法存续的法人、社会组织、团体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拍卖时间自动延长至5分钟。
6、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新疆鼎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 7 个工作日内解冻退回。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请拨打公拍网服务热线:4008203720
7、本次拍卖是经法定的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和了解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其它未知瑕疵的风险。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并非准确,不构成对该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亲自到展示现场看样,认真仔细查看标的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8、拍卖成交后按照公拍平台流程支付成交款,成交款在拍卖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汇转到出租房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将视为买受人放弃该标的物,保证金将全额划扣,保留追究其产生其他法律后果的权利并有权对本标的物另行处置。
9、竞买人需在竞租前自行前往租赁资产现场了解租赁资产的全部情况,竞买人应同意按现状交接并开展相关租赁经营活动,并承担全部物业费用(包含: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等各项费用)。
10买受人的所有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规定。依法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禁止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产生噪音、扰民、破坏环境卫生、影响居民生活或居民强烈反对的行业。
11、拍卖成交后,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同时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2、此次竟租房屋资产交接时以《资产移交清单》为准,并作为出租方交付给承租方经营管理使用和承租方交还时的验收依据,并签订租赁资产移交《确认书》。
13、本次拍卖设有佣金,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5%。
14、房屋租赁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1月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5、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16、参加的竞价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协议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 竞拍价格,严禁竞租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7、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明确表示反悔的,新疆鼎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扣收保证金,重新竞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买方违约后又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征得委托方同意,但买方应承担违约金额的5%的违约金。
19、合格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会,视同对拍卖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拍卖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新疆鼎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0、拍卖人作为委托方和竞租人的中介人,只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但对卖方和买方的任何违约行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1、租赁权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拍卖人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拍卖人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拍卖人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22、在竞拍成功后交接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务必在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本竞价须知由新疆鼎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