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临市住公管委〔2020〕1号)相关规定,现对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一、参照临汾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临汾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263元/人,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4789元,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5949.36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974.68元。
二、参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定为1950元,月缴存额下限定为195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均为97.5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418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1003.2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95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468元。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