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看清楚中介是谁
某日,接待来投诉的市民,问,“您找的是那家中介啊?”
他说:“就是某某平台啊,就在他们的签约室签的呀。”
“唉,平台是平台,和您签居间服务协议的可不是平台。和您签约的是谁啊?”
“哦,那就是某某公司。”
“唉,某某公司是个加盟品牌,应该也不是签约主体。这样你拿出居间服务协议看一下,到底上面是盖的什么章。”
“那我看看。”他从文件袋里抽出后展开来仔细看,那章盖得有点糊。“是不是这家某某某某呀,没注意过啊,这个公司没有听说过啊。”
白纸黑字红章在那里,居然没有听过,算不算奇葩呢?不是,接待是经常碰到的。
签约的主体是承担合同约定民事行为的主体,所属品牌和所在平台或许有连带关系,但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就好比你在淘宝上买了双耐克的鞋子,质量有问题,你直接找的应该是卖你鞋子的网店,而不是找耐克品牌,也不是淘宝平台。买双鞋子出问题无所谓,买套房子出问题要无所谓就难了。
所以要一开始就知道,要替你服务的中介,具体是什么公司名号,然后到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市房地产市场从业主体及人员公示平台查是否合法合规,再不济也要到企查查上查一下这个公司基本情况。这个糊涂不得。当然,也顺手在市房地产市场从业主体及人员公示平台查查为你服务的经纪人基本情况。
(二)看清楚卖方是谁
投诉人说:“他手上有产权证原件,他说他是业主的儿子,还有户口本,所以我就签了。”
“然后呢?”
“然后他父亲说,这个房子他不卖,这个不孝子啊,这个败家子啊!”
“那就不买呗,合同作废算了。”
“怎么能算了呢,我已经付了20万定金了。那老头子说,你去找他,别找我。”
二手房交易,除了看清楚房产情况外,业主情况更要清楚。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业主情况。二是业主债务等其他情况。
签约时,和你签约的是业主本人还是代理人,如果是业主本人,是唯一业主还是多个业主,其他业主是否同意售房,有无书面材料证明。如果是业主本人,业主是否为未成年人,是否有完全行为能力。如果是代理人,是否有公证委托书,这个代理人与产权人的关系是什么,代理人是否是个炒房客……
业主个人情况也应调查。先百度一下,如果有结果,情况和他(她)本人是否相符;再到企查查之类的平台,查查存在的经营情况;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的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属于限制消费人员;还可以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如果再能看看白鹭分情况就更好。
(三)看清楚买方是谁
卖方投诉:“我通过中介卖了房子,最后成了被告,尾款没有收到,还欠了别人八十万。”
“怎么回事呢?”
“我一开始是不知道的,买方压根就没有钱,想通过高评高贷零首付买房子,再套出五十万。”
“最后呢?”
“最后他在银行做了经营贷,还是覆盖不了,就通过私人借贷筹齐尾款给我。可借款时把我列到担保人里。现在他还不了款,法院判我还款。”
买房要查清卖方,卖房同样要摸清买方,不然看似顺利的交易,最后可能惹上巨额债务、官司缠身。
首先,要核实清楚买方真实主体情况。签约前要确认签约人就是实际购房人,查清是否存在借名买房、多人共有购房的情形。同时要通过公示平台、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网等渠道,核查买方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限制高消费、涉案纠纷、大额负债等情况,摸清买方真实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避免和无能力、高风险的买方交易。
其次,要甄别买方真实购房动机,警惕各类违规投机操作。正常刚需、改善购房,资金来源合法、交易流程正规。而像本案中买方高评高贷、零首付买房、套取资金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投机套利操作,涉嫌违规骗贷。除此之外,还要警惕炒房倒手、借房融资、抵债换房等非正常购房目的,这类交易普遍暗藏法律风险。
很多卖方缺乏风险意识,以为收完尾款、办完过户就万事大吉。殊不知部分买方资金链薄弱,会通过私人借贷、高额垫资凑齐房款,甚至暗中将卖方增设为借款担保人。一旦买方无力还款,卖方就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现卖房反背债的情况。同时,配合买方虚假评估、违规贷款,卖方也会牵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二手房交易风险大多源于识人不清、核查不严。无论是看清中介、摸清卖方,还是甄别买方,核心都是先认清楚交易里的每一个主体,才能避开各类交易陷阱。卖房和买房一样,双向核查缺一不可,坚决拒绝各类违规交易操作,不随意签署陌生协议、担保文件,守住交易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