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广安税务”微信公众号后台收到许多网友留言咨询个人二手房买卖契税怎么交,现将相关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政策规定
1.二手房买卖契税由承受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申报缴纳,应纳税额按照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四川省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2.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举个例子
1.自然人甲将住房转让给自然人乙,合同成交价格为50万元,无契税优惠等情况,自然人乙应缴纳契税为50×3%=1.5万元。
2.自然人甲将住房转让给自然人乙,合同成交价格为50万元,住房面积为85平方米,自然人乙符合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条件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自然人乙应缴纳契税为50×1%=0.5万元。
3.自然人甲将住房转让给自然人乙,合同成交价格为50万元,住房面积为150平方米,自然人乙符合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自然人乙应缴纳契税为50×1.5%=0.75万元。
4.自然人甲将住房转让给自然人乙,合同成交价格为50万元,住房面积为150平方米,自然人乙符合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条件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自然人乙应缴纳契税为50×2%=1万元。
来源:广安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