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我好几个月的烦心事,总算有个圆满结果,真是太感谢你们了!”8月19日,家住邓州市阳光嘉园小区的刘红丽女士,将一面写着“践行枫桥经验 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邓州市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邓州市房调委),连声道谢。
这是邓州市房调委化解群众房产纠纷的一个日常缩影。自2017年成立以来,市房调委扎根一线,累计接待来访群众8100余人次,收到群众致谢锦旗30余面,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在解决群众房产及物业纠纷的实践中,我们摸索出溯源倒查、听证释理、多元调解、公开评议‘四维闭环调解工作法’,推动不动产和物业领域矛盾前端化解、就地化解、源头化解。”邓州市房调委主任余乐国介绍,该工作法四个环节紧密衔接、闭环运行,贯穿房产纠纷调解全流程,适用于老宅家事权属、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房屋买卖争议、民行交叉案件及各类物业服务纠纷,已成功调解各类房地产纠纷1360余宗。
邓州市房调委是河南省目前唯一一家房地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2021年12月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市房调委主任余乐国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溯源倒查”找根源冰释重修叔侄情
针对年代久远、档案缺失、各方陈述不一的房产纠纷,坚持核查前置、以事实为本。案件受理后,调取不动产档案、建房审批资料、村组台账及物业服务记录,结合现场踏勘、走访知情者,固定客观事实,甄别不实诉求。以邓州市赵集镇一起积压33年的房屋纠纷为例,正是通过“溯源倒查”,终于在2026年6月得以圆满解决。
1989年,赵集镇群众王中金和妻子张玉华在镇上建起四间两层门面房。1991年王中金病故。1993年,张玉华将该房以6.5万元卖给其小儿子王小军。2011年张玉华病故。王中金夫妇共育有6个子女,其中大儿子王小林于2021年病故,生前与妻子曾氏育有3个子女。
按照继承法,该房产应由6个子女继承;长子王小林病故后,由其妻和三个子女隔代继承。这样一来,9个人共同继承房产,王家人为房屋归属闹得不可开交。
“听我叔说,我奶奶当初把房子卖给他了,我咋也不信!”王小林的儿子王红兵对奶奶卖房一事提出质疑,认为奶奶对房产只享有部分权利,卖房不算数。一家人吵了好几次,谁也说服不了谁,案子最终转到了房调委。
接到这起老纠纷,房调委派出调解员直奔赵集镇现场办公,查档案、访邻里、核事实。
“我们拿着当年的房产档案,从下午3点开始,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一个一个做思想工作,8个权利人都想通了,就王红兵一个人拧着劲儿不签字。”邓州市房调委副主任李喜谦回忆,“我们也不急,把法律条文掰开揉碎给他讲,一直到晚上7点,他终于松了口。”在事实证据面前,王红兵最终同意签字,叔侄俩重归于好,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通过‘溯源倒查’把事实底子摸清了,积压33年的老案子彻底翻篇。”余乐国说,精准研判矛盾根源,区分政策认知偏差,抓住群众核心诉求,让一大批陈年旧账“案结事了”。
“听证释理”明利害公开调处化积怨
针对当事人法律认知不足、诉求预期偏差、情绪对抗突出等问题,搭建公开透明的听证释理平台,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尊重事实、遵从法律,主动回归理性协商。邓州市古城街道的这起案件,正是“听证释理”的生动实践。
2011年5月,古城街道某社区以“建设办公用房”为名,以30万元价格征用本社区四组土地654.33平方米及相关房产设施。2012年12月,社区对该地块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类用途为办公用地。2014年7月,社区却与开发商史某签订市场联建协议,打算把这块地建成商业市场。
四组群众得知土地实际用途后,气不打一处来,立即向市综治中心反映,要求社区返还土地。市综治中心受理后批转房调委调处。房调委派出调解人员现场勘查,向土地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知情人逐一询问。
“摸清情况后,我们组织公检法司、土地等部门业务专干,街道、社区、四组负责人参加,召开听证会,当面锣对面鼓,陈述答辩。”邓州市房调委人民调解员沙玉军告诉记者,听证会上查明,该社区已有办公用房,根本不需要再征地建办公用房。相关部门当场明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四组群众退还史某征地款30万元,社区将土地返还四组群众,该市场联建协议被法院判决无效,矛盾至此圆满化解。
“听证会往那一摆,谁有理谁没理,一目了然,群众心里那口气也就顺了。”沙玉军说。
“多元调解”齐发力 部门联动促和谐
房产物业纠纷往往交叉叠加、专业性强、调处难度大。邓州市房调委构建多部门联动共治体系,整合公检法司、土地、住建等部门及专职律师团队,协同调处,同步联动乡镇村组、基层乡贤力量,坚持法理情理并重,灵活开展双向疏导、面对面协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邓州市民刘红丽、吴小玲在仲景路相邻开商铺多年,平日相处融洽。2026年3月,吴小玲翻新自家商铺,拆除旧墙体时,没跟相邻商铺勘验边界,擅自将墙体向外延伸30公分,占了邻铺的位置,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一开始找小区物业调解,没说成;后来又请街道办和村干部到店里调解,还是没说成。”刘红丽无奈地说,因为房子早期分界标注不清,缺少明确标志,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街道、物业调解未果后,双方来到邓州市房调委申请调解。
“接到案子我们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矛盾再拖了,拖一天两家生意就受一天影响。”余乐国说,调解人员迅速查阅房屋原始设计图纸、竣工档案,反复比对两栋楼基准点位,对照梁柱标线,精准锁定楼体伸缩缝原始中线,科学界定双方商铺法定权属。
2026年7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治中心、房调委三方联动,组织办事处、村组、物业到场,以专业溯源定界、柔性温情调解的方式,耐心向吴小玲讲解商铺权属界定标准。“妹子,这伸缩缝中线,图纸上画得明明白白,咱往外挪30公分,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呀。”邓州市房调委副主任史德强语重心长地说。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彻底消除分歧,达成一致协议,明确以楼栋原始设计伸缩缝中线作为商铺永久权属分界线。刘红丽心怀感激,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公开评议”辨是非 守护公平聚民心
对于事实清楚、法理明晰却仍僵持不下的疑难案件,邓州市房调委启动第三方“公开评议”机制,邀请社区代表、行业代表、基层乡贤组成中立评议小组,依据事实法律、公序良俗、小区规约,公开评判是非对错,区分合法诉求与片面主张,纠治失信违约、过度维权等不当行为。
“今天评议的焦点是:沈卫国35年前经村组安排取得的宅基地,到底符不符合村镇规划?高秀霞时隔35年对这块宅基地的合法性提出异议,能不能站得住脚?”2026年4月14日上午,应邓州市陶营镇政府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治中心、房调委共同组织公检法司专业人员及村民代表共26人,采取“公开听证+评议+调解”模式,对该镇一起宅基地纠纷开展现场公开评议调解。
事情要从1988年说起。陶营镇群众沈卫国,经村组同意,安排宅基地一处。1991年,沈卫国在此建成下四上三两层砖混结构楼房及偏房,一直居住至今。2011年,沈卫国拆旧建新时,被同村高秀霞阻拦。
10余年来,沈卫国先后将高秀霞起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胜诉。可高秀霞内心不服,沈卫国一建房,就到场谩骂、阻拦。沈卫国实在没办法,向邓州市房调委求助。
当天,经过双方近三个小时的陈述答辩和集体评议,现场26人一致认为:沈卫国的土地使用权来源合法、真实有效,且符合村镇规划要求。
“法院都判了好几回了,他还是闹,今天这么多乡亲、干部、法律专家坐在一起评理,她总算没话说了。”沈卫国感慨道,“我这35年的心病,今天终于‘去根儿’了。”至此,一场历时35年的宅基地确权问题得到彻底厘清。
“邓州市房调委基于多年一线实战经验和对行业现状的深刻理解,经过反复总结打磨,探索出这套‘四维调解工作法’。”邓州市综治中心主任李会范介绍,这套工作法最大的价值,在于前置预防、源头治理、关口前移,依靠法治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工作思路,主动排查隐患、提前预判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房产矛盾增量,真正实现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有效化解各类房产物业领域纠纷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文中采访对象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