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卖自家房子,满足政策条件就能不用交个人所得税,要求是房子用够 5 年,还是家里唯一住房。那这个大家常说的 “满五唯一”,究竟要怎么认定?政策说明:个人卖房子,如果这套房子自己家庭已经住了 5 年以上,而且是家里唯一一套自住住房,卖房赚到的钱,可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满五” 简单说就是:从买这套房,到把房子卖掉,时间间隔要够 5 整年。一个是房产证上面写的登记日期,另一个是当初买房交契税时,契税票据上的完税日期。这两个日子,哪个时间更早,就拿哪个当作买房的起始时间。拿卖房开票的时间,对比前面买房的起始时间,时间差满 5 年,就达到 “满五” 的时间要求。这里的 “唯一住房”,指的是同一个省 / 直辖市范围内,你的家庭名下就只有这一套用来住的房子。
这里有两个关键点,很多人容易搞错:
1、算房子范围是看整个省、直辖市,不看单个区县 举个例子:在北京,北京属于直辖市,整个北京都算同一个范围。如果你朝阳区一套房、海淀区还有一套房,全在北京范围内,名下两套房子,那就不属于唯一住房。2、看的是整个家庭,不是只看房产证写名字的那个人 哪怕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但你的配偶爱人,在同一个省内别的区县还有另外的房子,那也不算 “唯一住房”。补充小提示:各个地方执行细节会有差别,最终认定结果,还是要以当地税务部门说的为准。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