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找我,说他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想把名下一套房给10岁的孙子。老人态度明确:房子就是给孙子的。
朋友问:立个遗嘱就行了吧?
我说,先别急。立遗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法律上,爷爷奶奶把房产给孙子有三种方式:生前赠与、遗嘱继承、遗赠。名字像,规则不同,税费也不同。
一、法定继承人名单里,没有"孙子女"
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的顺位写得清清楚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既不在第一顺位,也不在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名单里,没有他的位置。
这意味着什么?如果爷爷奶奶不做任何安排,百年之后——房产走法定继承,由配偶和子女按第一顺位继承。孙子一分钱也拿不到。法定继承认的是顺位——名字在名单上才有资格分,不在名单上,血缘再近也没用。
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了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父亲本该继承的份额。但代位继承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死亡"为前提。本案中孙子的父亲健在,不适用。
结论:孙子在法定继承中没有位置。爷爷奶奶想让孙子拿到房产,必须生前主动安排——生前赠与给,或去世后通过遗赠给。
二、三种方式,规则不同
法律上,房产传承有三种方式:生前赠与、遗嘱继承、遗赠。
生前赠与:在世时把房产过户给孙子,产权立即转移。契税一般为3%(各地略有差异),增值税和个税免征。好处是一步到位,代价是爷爷奶奶直接失去对房产的控制权。
遗嘱继承:民法典第1133条第二款,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房产,契税免征,且不需要主动表态——沉默就视为接受。但前提是受赠人在法定继承人名单上。孙子不在,这条路走不通。
遗赠:民法典第1133条第三款,立遗嘱把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孙子女不在名单上,所以爷爷奶奶在遗嘱里写"房子给孙子",法律性质就是遗赠。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在两点:一是契税,按3%—5%征收,不免征;二是接受方式,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60天内明示表态接受,不表态就视为放弃。
对爷爷奶奶来说,遗嘱继承走不通,能选的只有生前赠与和遗赠。遗赠的关键风险,就在那60天。
三、60天:遗赠的期限风险
民法典第1124条第二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个关键点:
起算点:从"知道"那天开始。60天从受遗赠人——也就是孙子——知道受遗赠之日起算,不是从去世那天。孙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父母代为行使权利。如果父母不知道有这份遗嘱,60天还没开始计算。
必须主动表态。受遗赠人必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口头或书面都行,可向其他继承人、遗产保管人、遗嘱执行人发出。不做任何表态,就视为放弃。
不可中止、中断、延长。这不是诉讼时效。过期就是过期,权利消灭。
10岁的孙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父母代为表态。如果父母不知道这条规定,或因悲痛、处理后事耽误了,错过60天,遗赠失效。房产回归法定继承,孙子不在名单里,一分钱都拿不到。司法实践中此类纠纷并不少见:老人遗嘱将房屋遗赠给孙辈,孙辈未在期限内表态,法院判决视为放弃受遗赠。
四、将来再卖,个税怎么算
选哪种方式,不能只看过户时交多少,还要考虑将来处置时的税费。
三种方式得来的房子,将来再卖的个税规则是一样的:满足"满五唯一"免征个税,不满足的按差额20%据实征收。
关键在于"五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规定:通过受赠、继承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行为前的原始购房时间确定。国税发〔2006〕144号进一步明确:继承、遗嘱、直系亲属赠与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都从原始购房时间起算。孙子是爷爷奶奶的直系血亲,三种方式都适用这条规则。
也就是说,不管走哪条路,只要爷爷奶奶当初买房到现在已满五年,过户给孙子后将来再卖,都算满五年。如果孙子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就满足"满五唯一",个税全免。
不满足"满五唯一"的呢?按差额20%据实征收个税。爷爷奶奶50万买入的房子,过户给孙子,将来孙子按60万卖出——个税=(60-50)×20%=2万(不考虑其他税费)。三种方式在这点上没有区别。
所以,三种方式真正的区别不在将来再卖,而在取得环节:生前赠与,契税一般为3%,产权立即转移;遗赠,契税3%—5%,还叠着60天期限;遗嘱继承,契税免征,但孙子不在法定继承人名单上,走不通。
(税费规则为全国性政策,各地执行细则可能有差异,以当地税务机关答复为准。)
写在最后
回到朋友这件事情。爷爷奶奶只有一个儿子,家庭关系简单,利益完全一致——不存在争产风险,不存在遗嘱被藏的可能。
我给朋友的建议是:生前赠与 + 居住权登记。契税3%是明账,一次过户到位,没有60天的风险;同时设立居住权,保障爷爷奶奶住到老。
这不是唯一正确的答案。每个家庭情况不同,但选哪条路,先问两个问题:
第一,给的人在不在法定继承人名单上?在,遗嘱继承,沉默等于接受,契税免征;不在,遗赠,60天内必须表态,契税3%起。
第二,能不能接受失去对房产的控制权?能,生前赠与,一步到位;不能,走遗赠,但必须确保孙子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在60天内代为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现实中因争财产亲人反目的例子太多了,我们不去考验人性,要学会尊重人性。提前把规则弄清楚,把安排做在前面,恰恰是对亲人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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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莹莹|执业律师
法律·财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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