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时算谁的财产?拆迁安置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后,婆婆突然拿出早年签的借名协议,我该怎么办?夫妻离婚时,一方父母突然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会支持吗?
“妈,这协议是你和我签的,房款是你付的,这房子就该是你的。”
儿子李伟在法庭上,语气肯定地对母亲贺阿姨说。他们面前摆着一份《回迁房户名变更协议书》,落款日期是2009年5月6日,约定了一套北京西城回迁房的“真正产权人”是母亲贺阿姨,儿子只是挂名。
而在被告席的另一边,儿媳张婷冷冷地看着这一幕,她只说了一句话:“这协议,是你们为了不让我分房子,后来伪造的。”
一场母子之间的“借名买房”官司,核心竟是一张纸的真假。而这张纸,牵扯出一段跨越十余年、充满时间谜团的拆迁往事,以及一个家庭在婚姻破裂时,关于财产最赤裸的算计。
故事的起点:西城一间20平的老平房
一切的根源,是西城区一间20平方米的老平房。贺阿姨是铁路职工,1973年就住在这里。2007年,这片区域启动危旧房改造,要拆迁。
按照贺阿姨的说法,事情很简单:2009年7月,她就和拆迁公司签了《回迁安置协议》,选好了房。因为想着以后方便,早在2009年5月,她就和儿子李伟签了协议,约定其中一套回迁房虽然写儿子名,但产权归她。2012年,她付了全款。
听起来,是一个母亲出资、借儿子名额买房的故事。#离婚财产分割攻略 #北京离婚房产纠纷 #婆媳假协议揭秘 #拆迁安置房归属问题 #母亲借名买房真相 #拆迁补偿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