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浓于水”,这是我们常说的一句话,可在钱财面前,有些手足之情,却变得不堪一击。青岛某村的周大哥,用十年的时间,悉心照料年迈多病的父母,诠释了什么是孝顺,可因为父母未立遗嘱,老房子拆迁后,他却被自己的亲弟弟、亲妹妹殴打、谩骂,最终落得个孝心被辜负、手足反目成仇的结局,这场悲剧,给每一位老年人都敲响了警钟。
周大哥今年58岁,是青岛某村的普通农民,为人憨厚、孝顺。他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弟弟在外地经商,日子过得十分富裕,却也渐渐淡忘了家中的父母;妹妹外嫁后,忙于自己的小家,对父母不管不顾。十年前,周大哥的父母年迈多病,父亲患上了严重的脑梗,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母亲也患有严重的白内障,视力模糊,需要专人照料。
看着年迈多病的父母,周大哥主动承担起了赡养义务。他放弃了外出打工的机会,留在村里,和妻子一起,全身心地照顾两位老人。每天,周大哥的妻子负责给老人做饭、洗衣、擦身,伺候老人的饮食起居;周大哥负责种地、打零工,赚钱给老人买药、看病,还要定期带老人去医院复查。
老人卧床期间,大小便不能自理,都是周大哥夫妇亲手照料,从不嫌脏嫌累;老人脑梗后遗症发作,言语不清、情绪烦躁时,周大哥就守在老人床边,耐心地陪着老人,安抚老人的情绪;老人视力模糊,看不清东西,周大哥就一勺一勺地喂老人吃饭、喝水,无微不至。有好几次,老人病重住院,周大哥夫妇垫付了高额的医药费,守在病床前整整一个月,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而周大哥的弟弟,十年间,只回来过几次,每次回来,都是匆匆忙忙,从未主动拿出一分养老钱,也从未帮着照顾过老人一天。有一次,父亲病重住院,周大哥给弟弟打电话,让他回来看看,可弟弟却以生意忙为由,拒绝了,甚至连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周大哥的妹妹,更是难得露面,偶尔打来一个电话,也只是问问老人的身体状况,从未真正关心过老人的生活。
周大哥夫妇从未计较过,他们总觉得,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本分,自己多付出一点,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以为,父母心里清楚谁对他们好,等到父母百年之后,一定会给他们一个合理的安排。可他们万万没想到,父母走得太过匆忙,没来得及留下一句遗言,更没立下一份遗嘱。
去年冬天,村里传来了老房子拆迁的消息,周大哥家的老房子在拆迁范围内,按照拆迁政策,不仅能拿到数百万的补偿款,还能分到两套宽敞明亮的拆迁房。这个消息传来后,远在外地的弟弟连夜赶了回来,妹妹也匆匆赶来,平日里对老人不闻不问的两人,此刻却个个言辞激烈,一口咬定,老房子是父母的遗产,他们作为子女,有权平分拆迁款和拆迁房。
周大哥看着眼前这两个熟悉又陌生的兄弟姐妹,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他红着眼眶,诉说着自己和妻子十年的付出,诉说着他们这些年的冷漠和无情,希望他们能念及手足之情,能多分一点份额给自己。可弟弟妹妹却根本不听,反而指责周大哥贪心,说他照顾老人是为了霸占房产,甚至动手推搡、殴打周大哥。
争执中,弟弟和妹妹一起动手,将周大哥打倒在地,导致周大哥身上多处受伤,住进了医院。看着自己身上的伤痕,听着耳边刺耳的谩骂,周大哥的心彻底凉了。他想不通,自己十年如一日的悉心照料,换来的竟是这样的回报;他想不通,血脉相连的手足,竟能为了钱财,如此绝情,如此狠心。
无奈之下,周大哥只能在出院后,拿起法律武器,将弟弟妹妹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周大哥拿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自己多年来对老人的悉心照料,证明自己被弟弟妹妹殴打受伤,证明弟弟妹妹未尽赡养义务。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只能适当多分。
最终,法院判决,拆迁款和两套拆迁房由三个子女平分,周大哥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适当多分了十二万元补偿款,弟弟妹妹因殴打周大哥,被判处赔偿周大哥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五万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周大哥再也忍不住,失声痛哭。他的哭声里,有委屈,有不甘,有失望,更有对亲情的绝望。
作为民正遗嘱库的工作人员,我们见过太多这样的悲剧。每一次看到尽孝子女的委屈,每一次看到手足反目的悲凉,都让我们无比痛心。青岛周大哥的悲剧,时刻警示着每一位老年人:生前立好遗嘱,不是晦气,而是对自己财产的负责,是对尽孝子女的公平,是避免子女反目、守护亲情的最好方式。别让手足反目为房产,别让孝心孝子泪两行;尽早立遗嘱,免去身后后患,让自己安心,让子女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