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县房产服务中心
关于撤销商品房合同备案的公告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市区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工作的通知》(庆建房发〔2024〕201号)文件规定,对申请撤销商品房合同备案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现对拟撤销合同备案的商品房源信息予以公告:
宁县和盛润苑小区3幢2单元1602室,建筑面积89.08㎡,套内面积70.30㎡;位于宁县和盛镇北大街,规划用途均为住宅,开发企业:庆阳天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09341000。
对以上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书向县房产服务中心511室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合同备案撤销手续。
公告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5年2月13日
监督电话:0934-6621150
宁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6年2月9日
来源:宁县房产服务中心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