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离婚分房产时,谁主张房子归谁是不是就得给对方折价款?
小编回答: 不一定,要看房子本身是什么性质。
很多人有个误解,觉得离婚时谁想要房子,就得按房价一半给对方补偿,其实不是这样的,得分情况看。
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想要,可以竞价,谁出价高归谁,然后给对方折价款,但这个比例也不一定是五五开,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调整。
如果是一方婚前买的房,婚后一起还贷款,那房子一般判给婚前买房的人,只需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本息和对应的增值部分,不是整套房子价值的一半。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房产婚后加了名字,按2025年2月开始施行的新司法解释,如果婚姻时间比较短,加名一方又没什么出资贡献,法院可能判房子还是归原来的人,补偿金额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家庭贡献、有没有孩子这些因素,不是加了名就能拿一半。
具体怎么算,各地法院标准可能不同,建议找当地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评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