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对方担保欠下的债法院会执行我名下的房产吗?
小编回答: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
对方给别人担保欠的债,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按《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担保这种事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除非你也签了字、事后认可了,或者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你们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否则这债就是对方个人的,跟你没关系。
不过房子能不能被执行,还要看房子本身的性质,如果是你婚前买的、或者明确赠与继承只给你的,属于你个人财产,对方的个人债务不能动你的房子,但如果是婚后买的共同财产,哪怕只写你名字,法院可以整体查封拍卖,只是拍卖款里只能拿走属于对方的那一半份额,你的份额要保护。
真被查封了别慌,赶紧向法院提执行异议,说明这债不是共同债务、房子是你个人财产或者主张你的份额,对裁定不服的,15天内可以提执行异议之诉,建议尽快咨询当地律师,把购房凭证、资金来源这些证据准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