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的《增值税法》正式实施。就不同纳税主体在不动产租赁业务的增值税税率适用方面,就有9%、5%、3%、1.5%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再加其他随增值税附征的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所得税等税种。
不同主体、不同情形的出租不动产行为,适用的政策及税种税目、税率均有差异,值得区分不同情形,加以梳理。
下面,我以举例方式,介绍社会关切较多的个人房产出租税收政策和办理途径(江苏)。
一、老王有一处住宅,拟用于出租。
根据双方协商,租期12个月,租金24000元,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对方为个人,不要求开具发票。此种情况下,老王要不要缴税?缴多少税?
答案:不管承租方是否主张需要发票,出租方老王均负有纳税义务,需按政策要求自主申报纳税。同时,根据承租方的不同要求,老王的税负也有所不同。
其一,如果不需开具发票或只需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况下,其税负是一样的。
老王取得年租金24000元,分摊到每月为2000元租金。
政策规定,月应税交易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故老王该笔房产出租行为,可免征增值税。
老王只需缴纳2%的房产税和0.5%的个人所得税即可,合计老王该笔房产出租行为,共计申报缴纳税金为24000×2.5%=600元。
其二,如果对方为一般纳税人,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其销项税金,则老王另需考虑增值税(1.5%)及其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这类情况,根据老王房产所在地特性,区分城市、县城及建制镇、农村,分别适用不同城建税税率。
则对应的总税负率分别为:
1.5%+2.59%=4.09%(城市);
1.5%+2.575%=4.075%(县城及建制镇);
1.5%+2.545%=4.045%(农村)。
老王的这笔出租行为,分别需申报缴纳税金分别为981.6元、978元、970.8元。
二、老王有多处住宅,用于出租。
老王升级为包租公了,假设他有一幢住宅楼用于出租,算下来,老王月租金合计有12万元,一年144万元。此种情况下,老王要不要缴税?缴多少税?
这类情况,由于月收入超过了免征增值税的限额10万元,不管承租方为个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也不管是否需要取得发票,其税负率与上面第一点中虽月租金收入不满10万元,但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均一致。
对应的总税负率分别为:
1.5%+2.59%=4.09%(城市);
1.5%+2.575%=4.075%(县城及建制镇);
1.5%+2.545%=4.045%(农村)。
具体计算简略。
三、老王有间门面房,拟用于出租。
根据双方协商,租期12个月,年租金48000元,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对方为个人,不要求开具发票。此种情况,问老王要不要缴税?缴多少税?
答案:(略简)门面房属于非住房。与住房租赁税收政策相比,主要有两点区别,一是房产税税率3%,二是增值税税率3%。
代入老王案例:承租方不需发票或只需开具普通发票的话。
由于分摊到月度的租金收入为4000元,低于增值税政策明确的10万免征额规定,所以老王这笔收入只需申报缴纳3%的房产税和0.5%的个人所得税,不需缴纳增值税。
如果对方为一般纳税人,需要老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老王的门面房(非住房)月租金收入超过了10万元的话。
那么,老王除了需要申报缴纳3%的房产税和0.5%的个人所得税外,还需申报缴纳3%的增值税及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具体计算不再赘述。
总体来讲,个人私房出租(包括住房和非住房)的税收负担在近年来持续的减税降费大背景下,整体较轻。
但也需要说明的是,发生出租不动产的行为,不管承租方是否需要提供发票,出租方均负有纳税义务,需要主动申报缴纳。
税务机关对于抗拒申报、提供虚假资料或申报不实的行为,可以根据税法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依法处理。
办理途径:当前,税务办税系统提供了电子税务局掌上APP端、电脑网页端及线下大厅端等渠道,办理出租房产的税收业务事项,供老百姓选择。办税并不是太复杂。
贴士:以上内容根据笔者了解掌握的税收政策整理,仅供大家参考。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