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村里老人去世后几个子女争房产,村干部能不能参与调解?
小编回答:能调,也该调,但别越界当判官。
这事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写得明明白白,村委会的法定职责里就有一条叫调解民间纠纷,第七条还专门规定村委会要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子女争房产属于典型的民间纠纷,村干部参与调解合理合法。
不过咱得注意,调解不是判决,村干部能做的是把几个子女叫到一块儿,摆事实、讲道理、劝各退一步,争取达成一个书面调解协议,但房子到底归谁、怎么分,最终得按《民法典》继承编来,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地上的房子才是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要是有子女还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情况又不一样,涉及宅基地资格权的问题。
说到底,村干部调解是第一道防线,能化解就化解,调不成也别硬撑,引导当事人去乡镇司法所或者走法院诉讼,该交给专业的就交给专业的,乡里乡亲的,调解时把面子给到,把理儿讲透,比啥都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