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离婚时法院要评估房产价值,评估费谁出?
小编回答: 一般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双方分担。
直接告诉你,法律没有硬性规定评估费必须由谁出,实际操作中,谁向法院提出房产评估申请,谁就先把评估费垫上。
不过垫付不等于最终承担,法院判决时有几种处理方式:双方能协商就协商着来;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判双方各承担一半,还有一种做法是把评估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从共同财产里扣,扣完再分剩余部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诉讼中的评估费用遵循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评估机构。
评估费按房屋总值来算,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收取,每宗最低300元起,具体多少跟房子市场价挂钩,各地收费标准可能不同,可以直接问评估机构。
其实如果双方能对房产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就不用走评估程序,也省了这笔钱,谈不拢再申请评估也不迟,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