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买房可是头等大事,尤其是二手房交易,当我们看到厨卫防水、墙体渗漏等隐蔽的质量问题时,不少买房人都犯了难。
近日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建议,明确二手房中介对房屋重大隐患的连带责任并纳入法规。这位网友说:现在好多房产中介承担着买卖二手房的重任,老百姓买房子特别是二手房一般都是头一回,对房产的质量问题,特别是隐蔽处的质量(楼上楼下防水,厨卫间防水问题一般不会专业),建议二手房中介要承担房屋重大隐患的连带责任,纳入法律法规!
这一建议也引发了大家对二手房交易安全的广泛关注,对此,江苏省住建厅作出了官方回应。
针对网友的建议,江苏省住建厅回复称: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房地产中介不具备您提出建议中的相关职业能力。关于二手房的质量问题,建议买卖双方在合同的条款中,增加相应的约定,依法保障各自的权益。
这一回应也让不少购房者产生疑问:中介无需担责,难道二手房质量风险只能自己承担?
客观地说,中介虽无质量检测的法定义务,但需恪守诚实信用原则,若存在故意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前扬州就有相关案例,中介因未如实告知房屋承重墙被拆除的事实,最终被法院判决返还中介费并赔偿购房者损失,这也明确了中介的信息披露义务。
尽管有扬州案例可循,可对我们买房者来说,面对二手房交易中的质量隐患,做好自我防范才是关键。尤其是厨卫防水、墙体渗水等隐蔽问题,普通购房者难以凭借肉眼识别,建议在交易前请专业的验房人员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测,重点排查防水情况、电路有无安全隐患、墙体结构是否合理等关键部位,这样才能避坑。
同时,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细节,千万不要忽视合同条款的约定,可与卖方明确约定房屋质量保证期,针对防水、结构等重大质量问题,写明具体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如果通过中介交易,也可在服务合同中要求中介对房源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损失。
此外,看房环节也有不少小技巧。如白天查看房屋,可以看到采光、户型。另外建议在白天查房后,也可选择在下雨时或下雨后再去看房,因为这时的墙体、天花板渗水等问题就会看清楚。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环节有很多,但质量问题才是最关键的,因为它关系至居住安全。官方的回应明确了中介与买卖双方的责任边界,而对于我们买房人来说,专业验房、规范合同、细致考察,才是规避质量风险的三道“护身符”。毕竟买房不是到超市购物,多一份谨慎,才能少一份后顾之忧。
大板桥生活圈 法律顾问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钱亚飞律师: 1895194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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