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购政策
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且符合购房条件的,新购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贷款政策可按核减后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二、限售政策
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转让或办理析产名下住房手续时不再审核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
三、商业贷款
1,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
2,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注:名下已有同区域住房,可通过"租一买一"/"售一买一"政策进行办理房屋套数核减再办理贷款业务。
四、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非本市户籍职工,异地缴存职工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均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该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
(二)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允许职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本人缴存的公积金支付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相关细则规定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公布。
如交易的物业存在抵押,且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贴息贷款,必须在业主结清后,买方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如业主是贴息贷款,需要等最后一期的贴息发放后,买家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根据购房人家庭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购房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备注:1.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五、组合贷款(即为商业+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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