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强制执行阶段发现老赖有房产但在别人名下,法院怎么处理?
小编: 有招,房产藏在谁名下都不好使。
老赖把房产转到别人名下,无非就那几种套路:过户给老婆孩子、挂在亲戚名下、假离婚净身出户,但法律早就堵住了这些路,说白了,只要能证明房产实际上是老赖的,或者老赖有恶意转移的行为,法院照样能动这套房子。
具体来说有三条路可以走,一是行使撤销权,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老赖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过户房产,影响你债权实现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这个转让行为,把房产恢复到老赖名下再执行,记住,撤销权要在你知道这事之后一年内行使,最长不超过行为发生后五年,二是提起代位析产诉讼,如果房产登记在老赖配偶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向法院申请查封该房产,再提起代位析产诉讼,确认老赖享有的份额后依法拍卖,三是直接执行,登记在老赖未成年子女名下但与子女收入明显不相称的房产、负债期间以子女名义购买的房产,法院可以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直接执行。
遇到这种情况别干等着,赶紧收集老赖转移财产的证据,越早动手越主动,拿不准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直接向执行法官反映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