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大事中,购买置换房产是其中一件,但是涉及到二手房的买卖,稍微不注意就会踩坑,扯皮。但我们想说的是,踩坑不可怕,如何保持利益最大,及时止损才是最重要的。话不多说,我们直接上干货。
✅ 第一个案子:按合同走,买家赢了
笔者代理的第一位买家当事人,2019年买南京某区的一套二手房,总价184万,签合同当天就交了2万定金。当时合同写得明明白白:
结果等房子快满两年了,卖家突然变卦,非要买家提前3天付首付,不然就不配合过户。买家没同意,说就按合同约定来,过户当天付,前后催了卖家好几次,对方都不肯配合,最后只能起诉到法院。
一审判卖家根本违约,要退2万定金,再赔4万违约金,卖家不服上诉,二审还是维持原判。这个案子赢的核心很简单:我们从头到尾没违反过任何合同约定,所有要求都按白纸黑字来,卖家私自改条款,就是妥妥的违约。
❌ 第二个案子:随口提解约,买家吃了大亏
笔者代理的另一位买家当事人,2021年买南京某区一套1150万的房子,交了50万定金,约定2022年2月过户,违约要赔100万。
结果签完合同没几天,因为看车位的小事和卖家闹了点不愉快,买家的家人当时气头上,就用合同上留的联系号码给卖家代理人发了条短信,直接表明“友好解除合约,退我定金”,卖家当时也同意了。但后来买家夫妻俩冷静下来,觉得房子还是想要,就又跟中介说还是继续履行合同,也付了全部5.8万中介费。
结果卖家直接就把50万定金退了回来,并表明你方短信已经说的很清楚,不买了,并且解除合同了,我退定金也是按照你方的要求。后买家竟然,起诉到法院,要求卖家赔违约金、中介费、律师费,最后法院审理后还原事实,因为这中间花钱找了中介,法院除判决卖家承担一半中介费2.9万,其他诉求全没支持。法院的理由很明确:你的家人用合同留的联系方式发了解约短信,卖家也同意了,合同在那一刻就已经解除了,后来你说要继续买,那是新的协商,卖家没同意,当然不算违约。
⚠️ 第三个案子:中介口头承诺不算数,书面承诺才有用
笔者代理的第三位买家当事人,2020年买南京某区一套总价145万的房子,找了中介代办贷款,中介当时拍胸脯保证,能帮他办下来年利率5.3%的房贷,还说办不成全额退代办费、退定金,另外赔2万违约金,连律师费都承担。买家一听觉得靠谱,就交了1.5万中介费和2.3万的贷款代办费,还特意让中介盖了公章出了承诺书。结果最后房贷批下来,年利率是5.45%,比约定的高了0.15个点,30年算下来要多还几万利息。买家找中介要说法,中介各种耍赖,最后起诉到法院,因为有盖公章的承诺书,法院直接判中介退全部2.3万代办费,赔4万违约金,再承担8千律师费,总共赔了7万多。这个案子赢的关键,就是没信中介的口头承诺,把所有约定都落到了纸面上,盖了公章。
🔍 三个案子对比,核心差在这几点
💡 给二手房买卖双方的5个实打实的建议
合同写得越细,后面麻烦越少📝凡是涉及时间的,比如过户时间、付款时间,一定要写清楚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付款条件、过户条件、家具家电留存这些细节,不要写模糊的“双方协商”,能写死的都写死。第一个案子里,卖家耍赖说“15天是15个工作日”,但合同没写,法院直接不认,这就是写清楚的好处。
绝对不要随便提“解约”“不买了/不卖了”🤬只要是用你合同上留的联系方式发的,不管是气话还是玩笑,对方一旦同意,合同就算解除了,后面再反悔都没用。第二个案子就是吃了这个亏,气头上发的20个字的短信,最后损失了几万块中介费不说,心仪的房子也没买到。
所有协商变更,一定要留书面证据💬如果真的要改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不要只打电话、口头约定,一定要微信、短信写清楚,双方都明确回复同意,最好是补签正式的补充协议。不然对方转头不认,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对方先违约,你绝对不能先违约🙅♂️像第一个案子,卖家要提前付首付,买家没同意,坚持按合同走,最后就是卖家全责。如果你先同意了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或者你先不按合同走,最后理亏的就是你。
中介的承诺一定要落到纸面上,盖公章才作数🏢尽量选择正规中介,另外别听中介说“肯定能办下来低利率”“保证帮你省多少钱”“我们公司实力强什么都能搞定”,没写在纸面上、没盖他们公章的,转头就可以不认。第三个案子要是只有口头承诺,没有那封承诺书,一分钱都要不回来。
二手房交易动辄上几百万起,大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签合同前多花10分钟看一遍条款,签完合同老老实实按约定走,遇事多留个心眼,比事后花几万块打官司省钱省心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