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标的为新鸿安大厦部分房产,标的1:新鸿安大厦101室,标的2:新鸿安大厦201室,标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按每12个月支付一次,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实际成交价6个月租金之和,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出租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均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场地必须符合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不得从事娱乐、餐饮及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有毒有害、烟气异味、噪声扰民等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8、需要现场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请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提前联系现场勘查人预约勘查;现场勘查联系人:宗先生,联系电话:1395602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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