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中介这些年,在峰峰这片地儿上,见过太多买房的人,合同稀里糊涂一签,后面扯皮扯到心累。
今天掏心窝子跟你说句实在话——在峰峰买二手房,合同里要是没这五句话,你最好再想想,别急着把钱掏出去。我把这几条总结成了一套“护身符”,你收藏好,用的时候直接拿出来,句句都是踩出来的经验:
第一句:卖方得白纸黑字写清楚,这房子产权干干净净,没有抵押、没有查封、没有任何外头欠的债扯到这套房上。咱峰峰以前就出过这样的事,房主外面欠了账,房子被查封了,买家钱交了,房过不了户,你说冤不冤?这一条加上,但凡出这种事,全算卖方违约,你心里有底。
第二句:房子里头以前发生过什么事,卖方必须如实交代,特别是那些“非自然死亡”的情况。这不是晦气不晦气的事,是你花几十万买套房,连知情权都没有,凭啥?要是他瞒着不说,你后面知道了,直接可以解除合同,钱一分不少退回来,还得赔你成交价的20%。这条写在合同里,卖方就不敢糊弄你。
第三句:房子没过户之前,水、电、气、暖、物业费,卖方必须结得干干净净。记住一个原则——不见票据,咱不办手续。峰峰不少老小区,物业费一欠就是好几年,前房主拍拍屁股走了,新业主被物业堵着门要账,你说这钱你掏得憋屈不憋屈?
第四句:签约七天之内,原房主的户口必须迁走。咱峰峰这边,户口迁不迁影响的不光是落户,还牵扯孩子上学、社区福利一堆事儿。合同里把时间卡死,到点没迁走,你就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不用跟他磨磨唧唧。
第五句:最后这句话是兜底的——卖方但凡没按合同约定办事,你就有权让他赔偿。别怕翻脸,买房是大事,合同就是用来护着你权益的,不是走形式。
我是峰峰易德房产的,咱不整虚的。前段时间有个客户,看上一套滏阳路附近的房子,就是把这五句话都写进了合同,后面过户、交房一路顺顺当当。反观另一个客户,当时嫌麻烦没写这几条,现在还在为前房主欠的物业费打官司。
在峰峰买房,咱讲的是实在。这几句话你可能觉得“差不多就行”,但真到了出问题的时候,差的就是“有没有写进去”这一个字。你记住这五句,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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