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小刘正在恋爱期,小王为了表达爱意,决心将属于自己的一套房赠予给小刘,并签署了赠予协议,之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一直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子。
但好景不长,双方性格不和,小王想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那小王能要回房子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财产转移应当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本案中,房屋属于小王的个人婚前财产,虽然签署赠予协议,将房屋赠与给小刘,但并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此,小王可以撤销赠与,赠与被撤销后,房屋任然属于小王个人所有。#婚姻财产问题 #夫妻房产赠予 #房产赠予能否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