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李琳和刘亮,因为一次顺风车相识。
然后谈恋爱,2019年1月就登记结婚,从相识到领证,满打满算才10个月。
双方父母都没正式见过面,婚礼也没办,婚后好长时间,俩人居然还是各住各家,这分明就是走个过场吧?
谁能想到,一套近千万的房产,99%的份额,居然都转到了妻子名下?
那套房子,是刘亮家里最值钱的资产,一开始登记在刘亮和他父母名下,是实打实的家庭财产。
刘亮先说服父母,把房产份额都赠与自己,紧接着,他就把99%的产权给了李琳,自己就留了1%。
庭审时,刘亮说,他这么做是为了“表忠心”。
我真忍不住想笑,又觉得心酸。现在的“忠心”,已经廉价到要靠房产份额来证明了吗?
什么时候开始,不再用时间、陪伴来衡量一段感情的诚意,反而要靠产权登记、转账记录这些冷冰冰的东西来兑现了?
说得难听点,感情是不是必须“资产化”才行?
2019年底,两人才真正开始一起生活,可这种共同生活,只维持了半年就分居了。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一年后,李琳再次起诉,俩人调解离婚。
前两次离婚,李琳半个字都没提财产分割。直到婚姻彻底结束,她才第三次起诉,拿着那本写着自己99%份额的房产证,要求分割这套近千万的房子。
法院审理的时候,重点看了这几点:
第一,这套房是刘亮家的老宅拆迁来的,是人家的家庭重要财产,跟李琳没半点关系
第二,俩人虽然结婚好几年,但真正一起生活的时间,只有半年
第三,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俩人当初约定99%的份额时,是慎重考虑过的;
第四,刘亮虽然冲动,但他是成年人,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最后一审判决,房子归刘亮,他给李琳50万补偿,李琳上诉,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我们好像已经习惯了,把婚姻当成一个解决所有现实问题的容器。
可婚姻被塞进太多不属于自己的“债务”,还能保持最初的单纯吗?
这个时代,为什么要把那么多本不该由婚姻承担的东西,全都压在了婚姻身上?
我们的婚姻,到底还能回到最初的样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