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强制执行阶段发现对方早就转移了房产怎么办?
小编:还有招,房子追得回来。
别慌,他转移房产不代表你就没辙了,法律给你留了一手——债权人撤销权,说白了,他把房子无偿送人也好,低价贱卖也好,只要损害了你的债权,你可以直接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这笔转让,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撤销成功后,这笔转让自始无效,房子回到他名下,你接着申请执行就行。
记住两个时间:你知道他转移房产那天起算,1年内必须起诉;就算你一直不知道,从他转移那天起最多5年,过了就彻底没戏了,这个期限是除斥期间,不能中断也不能延长,发现了就赶紧动手,起诉的时候,把债务人和接手房产的人一起列为被告。
还有一招更狠的,如果他是在法院立案执行之后转移的财产,个人转移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那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5年7月施行的拒执罪新规,对公安立案和刑事自诉都给了更清晰的程序指引,你可以向执行法官申请移送公安,民事追房产,刑事追责任,两条路一起走,压力给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