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控公摊面积测算。在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要依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及“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对共有建筑面积的构成、分摊原则、计算方式进行严格把关,严禁擅自扩大公摊范围、重复计算公摊面积、将不应计入公摊的设施计入公摊面积,确保公摊面积测算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公示透明,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
(二)规范成果数据入库。对通过备案的房产测绘成果,须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房产测绘成果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认,为楼盘表建立、不动产登记等后续工作提供可靠数据基础。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多测合一”管理办法及技术规程,健全房产测绘成果检查核查机制,重点加强对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合规性、养老设施等特殊用房认定的准确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测绘备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结合楼盘表建设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