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朋友在问:父母的房子以后到底怎么分?兄弟姐妹之间会不会有争议?其实,从《民法典》实施以来,关于继承的规定已经更加清晰和完善。从今年4月1日起,一些关键变化更值得大家重视。无论你是子女还是父母,了解下面这4条法律常识,对家庭财产安排都很有帮助。建议先收藏起来,需要时随时查看。
第一,立遗嘱有了更便捷的方式
以前立遗嘱主要靠手写或去公证处,现在《民法典》增加了两种新形式: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
· 如果你选择打印遗嘱,需要至少两位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按指印,并注明年、月、日。缺少任何一项,遗嘱可能无效。
· 如果采用录像遗嘱,同样要有两位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录像中,遗嘱人和每位见证人都要清晰说出自己的姓名、录制当天的日期,并露出正脸肖像。
第二,遗嘱可以随时更改,子女不孝顺也不怕
有些老人担心:万一立了遗嘱把房子给某个子女,对方拿到遗嘱后就不再照顾自己了怎么办?别担心,法律赋予了父母充分的“反悔权”。只要老人意识清晰、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随时可以修改或重新立一份遗嘱,把原来的作废。这相当于给老人的晚年生活多了一道保障。
第三,多份遗嘱并存时,以最后一份为准
过去如果既有一份公证遗嘱,又有一份后来的自书遗嘱,法律会优先认公证遗嘱。现在《民法典》取消了这一“特权”。无论遗嘱是否公证,只要内容合法有效,最终都以时间最晚的那一份为准。所以,老人如果想法变了,及时更新遗嘱就行。
第四,没有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办理
如果父母去世前没来得及立遗嘱,房产和财产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原则上,这些继承人是平均分配遗产的。
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主张多分:
· 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照顾较多。
相反,如果有能力扶养却拒不履行义务的继承人,分配时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
总结一下:新的继承规则更加尊重个人意愿、鼓励孝道、保护弱者。建议每个家庭都提前了解、合理规划,避免日后纠纷。觉得有用,欢迎分享给身边的朋友。#老百姓关心的话题##继承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