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受理范围扩大至全国。
根据最新政策,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危旧房改造。进一步放宽使用限制、扩大使用范围等方面。如:参加武汉市危旧房合作化改造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危旧房改造;也可使用规范的项目改造或安置协议、房屋互换补充协议等购房凭证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危旧房改造提取金额、租房提取金额可合并纳入缴存余额,核定贷款资格、计算贷款额度。
统一调整为:首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
全国各城市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买自有住房,或有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均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须武汉市户籍的限制条件。
政策明确:2027年6月30日前,缴存人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买武汉市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正在挂牌出售的一套已有住房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但缴存人家庭在武汉市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不予贷款。
简评:这项政策调整力度较大,核心在于“放宽范围、提升便利、支持改善”。一方面把异地贷款和商转公受理范围扩大到全国,明显增强了武汉对外地缴存职工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把危旧房改造、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认定打通,体现出政策对城市更新和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双重支持。整体看,政策导向非常明确,就是降低制度性门槛、释放合理住房需求,但同时仍保留对多套住房和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限制,说明支持并非无边界扩张,而是偏向刚需和改善型需求。
二、鼓励成片收购存量房更新 长沙出台城市更新五年方案。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长沙市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8年,建成一批标志性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到2030年,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与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善,长沙特色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该方案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未来五年,长沙将把隐患突出、诉求强烈、条件成熟的集中连片区域,优先划定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鼓励成片收购存量房屋进行片区更新。
该市力求通过城市更新,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探索建立以片区为单元的系统性更新模式,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危旧住房及其周边集中连片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实施城中村改造和城市生态修复等工作,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构建“一江六河、东西两屏、南心北垸”生态安全格局,因地制宜利用高架桥下、废弃工业区、社区闲置地等“边角地”空间 建设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和健身设施。
按照计划,长沙将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和运营前置,打造五一商圈、湖南省博物馆—烈士公园、火车站等一批城市更新示范片区,稳妥推进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成套住房改造等等。
简评:长沙这份五年方案更像是一套系统性的城市更新施工图,重点不只是“改房子”,而是“改片区、改功能、改生活方式”。其中“鼓励成片收购存量房更新”值得关注,说明城市更新思路正从零散修补转向整体统筹。方案兼顾了居住安全、公共服务、生态修复和空间利用,体现出较强的长期规划意识。不过,这类更新模式后续能否顺利推进,很大程度上还要看资金平衡、市场参与度以及项目运营能力,真正考验的是落地执行和持续运营。
三、《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2026年3月31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武汉城市更新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鼓励“微更新”与“绣花式”改造
条例明确城市更新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鼓励对老旧小区实施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更新”,避免大拆大建,注重人居环境改善与公共空间品质提升。
新增配套面积可“免计容”奖励
为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或公共安全设施短板,老旧小区改造中新增的建筑规模(如社区服务用房、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架空层便民设施等)可按规定不计入容积率,降低开发压力,激励功能升级。
零星用地可依法办理供地手续、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危旧房改造、优化消防与施工图审查机制、简化用地手续,支持过渡期政策、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推动多元主体参与等等。
简评:这部条例的意义在于把城市更新从政策推动进一步上升到制度保障层面。尤其是“微更新”“绣花式改造”“新增配套免计容”等表述,说明武汉在更新逻辑上更强调精细化、可持续和功能补短板,而不是单纯依赖大拆大建。相比单项政策,条例的价值更在于为后续项目推进提供稳定预期和法治依据。可以看出,武汉正在试图解决老旧城区更新中常见的审批难、收益低、动力不足等问题,为多主体参与创造更清晰的规则环境。
四、湖北多地密集优化公积金政策。
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武汉、襄阳、宜昌、咸宁、孝感、随州、神农架等多地近期密集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围绕降低贷款门槛、提升贷款额度、放宽提取条件、便利异地办理、支持城市更新等方面推出系列惠民举措。武汉取消异地贷款借款人武汉户籍限制,全国缴存职工在武汉购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宜昌取消省外购房提取需提供当地社保或户籍证明的限制;咸宁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进一步减轻购房负担。咸宁将最高贷款额度提至70万元,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5%;孝感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同样降至15%,租房提取年度限额提高至2万元,人才及多孩家庭可再上浮50%;襄阳将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时间间隔从12个月缩短至3个月,帮助缓解月供压力。
简评:从全省层面看,这一轮政策优化呈现出明显的“多点开花、协同宽松”特征。各地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总体方向一致,都是围绕降低门槛、减轻负担、增强流动性来做调整。这说明住房公积金政策正在从传统的单一购房支持工具,逐步转向兼顾租房、保障房、异地流动和城市更新的综合性民生政策。对居民来说,政策获得感会更强;对地方来说,也有助于稳定住房消费和改善房地产市场预期。
五、商丘公积金出台八项新政 支持住房消费与家庭互助。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政,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新政将单人最高贷款额度提至6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80万元,多子女家庭及高层次人才额度更高。允许父母、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公积金还款。职工可凭5年内契税凭证提取公积金缴税,单人每年最高2000元用于物业费,无房夫妻每年最高3万元用于房租。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降至15%,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简评:商丘这八项新政覆盖面较广,既支持购房,也兼顾租房、物业支出和家庭互助,政策设计更贴近日常住房消费场景。尤其是允许父母、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公积金还款,这一安排体现出较强的家庭协同支持思路,比较符合当前不少家庭共同承担住房支出的现实。整体而言,这类政策有助于提升公积金使用效率,也增强了制度的灵活性和普惠性。不过从实际效果看,最终还要结合当地住房价格、居民收入和需求结构,才能判断政策刺激力度究竟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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