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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墨尔本澳洲家庭研究学会(AIFS)最新报告,全澳结婚率正稳步下降,而事实婚姻的比例却在过去几十年中几乎翻了三倍——从1986年的6%一路攀升至如今的20%左右。
然而,普通民众对事实婚姻的认知与法律定义之间存在巨大偏差,这往往会导致在感情破裂时面临严重的财务冲击。
根据澳洲《家庭法》(Family Law Act),如果一对伴侣未正式结婚且无血缘亲属关系,但“作为伴侣在真实家庭基础上共同生活”,即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人们在不经意间步入事实婚姻,关系往往是自然发生的,随着时间流逝,两人搬到一起住时,这就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
这种关系被视为“类婚姻”状态。共同生活、财务交织、养育子女以及分担家务,都是法律评估的关键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这种状态需持续满两年。一旦被法律认定,其享有的法律地位和利益基本上与已婚人士对等。
虽然2009年《家庭法》的修订使事实婚姻在分居时的法律地位与正式婚姻接轨,但两者在程序上仍有差异。
已婚夫妇申请离婚需分居满12个月,并需在离婚令生效后一年内提起财产诉讼。而事实婚姻伴侣必须在分居后两年内提起诉讼,但最大的难题在于“分居日期”往往模糊不清。
事实关系伴侣有权要求分割资产,资产池不仅包括共同拥有的财产,还包括个人名下以及伴侣名下的所有财务,净资产、大额债务以及房产和养老金(super)等重要资产。
许多人认为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但在事实婚姻破裂时,这套房产很可能会被列入资产池。即使房子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只要处于事实婚姻中,它就属于可分配资产。
面对这种情况,签署约束性财务协议(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s,即俗称的婚前协议)是保护资产的唯一铁律。虽然这看起来“不浪漫”,但却是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建议寻求法律咨询,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Legal Aid)或社区法律中心求助,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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