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升与原配育有一子孙某成,孙某升离婚后与皇甫某美再婚。2014年12月,孙某升所有的徐州市某宿舍房屋以产权调换方式置换为某小区2701室房屋。2019 年 6 月,孙某升立下自书遗嘱,明确约定其所有的房产及全部家庭财产,去世后由妻子皇甫某美一人单独继承。
孙某升去世后,皇甫某美起诉要求按遗嘱独占房屋。被告孙某成辩称其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孙某升虽留有遗嘱,但该遗嘱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留有必要份额,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其有权继承案涉房屋的部分份额。
法院经审理查明,孙某成于2006年患肾病,并于2016年开始接受透析治疗,2020年出现脑溢血。孙某升的遗产仅涉案房屋,无其他财产可分割。
最终法院判决:案涉房屋归皇甫某美继承,皇甫某美向孙某成支付房屋折价款 8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