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对方赖账把房产过户后又抵押给银行了,我的撤销权还有效吗?
小编回答:撤销权还在,但打法得变。
房产被过户又抵押给银行了,很多人觉得没戏了,其实不是,根据《民法典》第538条,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你债权实现的,你照样可以起诉行使撤销权,房产上设了银行抵押权,不是你撤销权的障碍,法院已经有明确判例支持这一点——"案涉无偿转让房产被设定抵押权,并不妨碍债权人主张撤销权"。
关键是诉讼请求得调整,房产上有银行抵押,你再要求把房子直接退回来不现实,这时候要改成请求受让人支付折价补偿款,说白了,房子回不来,但钱得补上,如果房产拍卖后银行优先受偿完还有剩余,你也可以从余额里拿到清偿。
记住两个时间红线:知道对方过户这事起一年内必须起诉,最长不能超过对方过户行为发生后五年,这个期限是除斥期间,过了就彻底没了,不存在中断的说法,发现情况赶紧行动,先去法院立案,同时申请对受让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做诉讼保全,别让钱又跑了,各地法院对折价补偿的具体操作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