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清明前后,要完成一件必须办的事。我妈名下的楼房可以办房产证了,可我妈去世了,房产证的办理很麻烦。
其实这事吧,半年就开始办了。请山西老家大表妹去开山西汾阳大会头村委会证明外公外婆车世的证明。算一算时间,两位老人如果在世,都是百岁多的老人了。
这份证明快递寄来的,证明的字写的好看,可偏偏外婆的名字中间一个字辨不清。
后来,经过舅舅的核实,是一个“给”字。“田给英”原来是外婆的名字。我没有外婆的照片,可她的慈眉善目随时可以想起来。
第二个材料证明是:我妈是我妈,含所有的亲属关系。由单位专人复印档案里的材料,然后,盖章。
拿到材料,仔细看了好几眼,心里有些发虚,这几张材料都是十几年前填写的。如果当时填写失误一个字,会不会证明效力失效啊。
第三份材料,公证。
王公证员是提前联系好的。她非常有经验表示,我妈去世证原件找不到了,复印件也可以,但要配合墓碑照佐证。
好吧,清明节期间,这不算难办。
还有户口薄复印件。房产交费单据,合同书。
总之,分别从跨越三千多公里,四百多公里,几份证明材料都齐了,又耗了半天时间,公证材料齐全,签字,摁指纹,回家等待两天后拿公证书。
二
好在,所有的房产材料交社区,由社区工作人员核验统一提交市里。
我想大概是这个社区居民以退休老人为主,这项措施应该是考虑到了社区居民的特殊情况,让我也顺便了一回福利。
来交房产资料的只我一个,离办房产证通知已过去了几个月,我算是末尾的提交者了。
像是预料之中的,材料果然不合格。
问题出在我爸的材料证明上。我指着户口本上我妈“丧偶”一栏的小字,这还证明不了我爸去世的身份吗?
女工作人员表示,要去派出所开证明。
我耐心解释,之前查过,派出所没有我爸的信息。我爸已经去世26年了。这个数字让我内心狠狠的被戳了一下。
好在,我想起了那张没有我爸信息的户籍查询证明,工作人员犹犹豫了片刻,点头示意可以。
可材料要重新复印,等回来再办,到下班时间了,那就明天吧。
我贴心的告诉自己,此刻,作为一名前来办事的人员,是不能耽误别人下班的。
第二天到社区,没找到昨天的女工作人员,只好把材料递交给主动上前询问的男工作人员。
看着他一张一张摊开材料,眉头一皱,果然,材料还是不合格。
还是需要派出所开具我爸的去世证明。
我耐心告诉他,昨天的工作人员说那张户籍证明可以了。
他左翻又翻,说这说明不了你爸去世了。
我打开备用的资料袋,找出一张墓碑的图片,告诉他,这上面有我爸的信息。
他瞟了一眼,说,这不具备证明力。
公证处都可以用的证据,他轻飘飘一句说不行。
派出所开不出证明,现有的资料都证明不了,这不成了循环的僵局了。
唉,我休养极好的没把资料摔到他脸上。
但嗓门实在压不住了。当初集资时为什么不说材料不合格?集资房款交了十年不给办房产证,都是买房人的责任吗?
害得我妈到了也没看到写着她名字的房产证。
大嗓门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然后,一个负责任人模样的中年妇女过来,草草看了一眼材料,嘱咐男工作人员:就这样把材料收了,我们要去开会了,如果递交材料不合格,打回来再说吧!
就这样,材料算是递交上去了。
我问什么时候可以办房产证,另一位女工作人员带着同理的口气说:我已经提交半年了,还没接到办房产证的通知呢!
好吧,再等几个半年,也没关系,反正我妈也看不到这张房产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