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同事买了二手房,前业主欠的物业费要我同事补交吗?
小编回答: 前业主欠的费,不该你同事交。
直接告诉你,前业主欠的物业费不该你同事交,《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写得明白,房屋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费,过户前的费用是前业主的责任,过户后的才轮到你同事。
物业要是拿前业主的欠费找你同事要钱,你同事完全可以拒绝,物业应该去找前业主追讨,不能把账转嫁到新业主头上,更不能用停水停电的方式逼着交,这是《民法典》第944条明确禁止的。
有个经验提醒一下:买二手房前最好先跟物业核实有没有欠费,在买卖合同里写清物业费承担的时间节点,要是你同事已经被迫垫付了,留好缴费凭证,可以向前业主追偿,协商不成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