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购买二手房,双方串通避税签订两份合同:
- 1.阳合同(网签备案):成交价 120 万,用于过户报税,虚假意思表示。
- 2.阴合同(私下真实):实际成交价 230 万,差额 110 万以装修补偿款私下转账,双方真实履行。
房屋过户后房价暴涨,房东反悔拒交房,起诉主张:阴阳合同偷税违法→整套房屋买卖合同全部无效,要求退房退款、撤销过户。
二、法院判决书原文核心裁判要点
1.关于阳合同效力:依据《民法典》第 146 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案涉网签备案低价合同,仅为规避国家税费签订,并非双方真实交易合意,阳合同价格条款单独无效,并非整个交易无效。
2.关于阴合同效力:被隐藏的真实房屋买卖合意(230 万成交价),系双方自愿协商、实际付款过户、全面履行,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法院认定:房屋买卖权利义务,一律按真实阴合同 230 万履行。
3.整体合同效力认定:依据《民法典》第 156 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逃避税收属于行政违法,不导致房屋买卖民事合同整体无效;房东不能以自身违法避税行为,恶意主张合同无效、反悔毁约。
4.违约与最终判项
- 房东单方拒绝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判决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司法机关另行移送税务部门:追缴差额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5 倍罚款。四、普通人合同硬核实用避坑建议
- 阴阳合同民事不判全废,但税务重罚终身追责,绝对不要签。
- 补充协议写明:真实成交价 = 网签价 + 装修包干价,明确税费各自承担。
- 所有大额转账备注:购房尾款 / 装修补偿款,不备注往来款、借款。
- 不要指望靠阴阳合同毁约占便宜,法院一律按真实成交价 + 实际履行裁判。
- 房屋二次交易时,阴阳合同会导致个税暴涨,后续亏损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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