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太将房产、20多万存款全给干儿子,法院:遗嘱无效无法继承一分钱都不给!
今天说的故事啊是关于九十一岁的王老太,王老太独居多年,有四名亲生子女,名下一套房产、二十多万存款。本来想安度晚年,可偏偏碰上了无业游民刘某。这个人太有心计,知道老太太曾当过兵,对军人有天然好感,就干脆直接给自己编造了身份——国际维和部队军人,天天上门陪聊、送东西,一口一个干妈,把老太太哄得服服帖帖。慢慢地,这个刘某就开始搞情感隔离,把老太太从养老院接到山东农村,立马换掉老太太手机号,孙子子女的电话全部接不通,添加好友全拒绝,硬生生把老太太和亲生子女隔离开。他天天在老太太耳边嚼耳根,说子女不孝顺、不管她,只有自己才是真心对她好,把老太太骗得彻底信任,老太太觉得全世界就这个干儿子最靠谱。后来刘某又找老太太立下遗嘱,明确写着所有房产存款全归这个刘某,亲生子女一分没有。立完遗嘱以后,刘某更是肆无忌惮,频繁从老太太账户上取钱,二十多万存款几乎被掏空。直到老太太离去,刘某不通知家属,私自把骨灰撒到荒山,拿着遗嘱跑到法院起诉要占有全部遗产,这才彻底暴露了真面目。很多人都问:这个代书遗嘱形式合法,有见证人签字盖手印,为什么法院直接判无效呢?核心有两点:动机错误和受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一律无效:- 刘某虚构身份、阻断联系,让老太太产生子女不孝、只有干儿子可靠的错误认知,这就是动机错误。老太太遗嘱不是真实的意愿,是被刘某骗出来的,完全违背真实的意思。
- 刘某所谓的照顾完全是建立在欺诈隔绝的违法行为上,不是真心抚养,法律也绝不认可这种假意陪伴换遗产的行为。
另外,老太太早年间还立过公证遗嘱,房产本来就归孙子,而刘某的遗嘱本身就产生了冲突,再加上本身无效,当然最后就被法院驳回了。所以到最后法院最终判决:房产按照公证遗嘱归孙子,二十多万存款交还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刘某一分钱也拿不到,二审也维持原判。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也看看其他朋友是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