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系到未来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无论你选择上面哪条路,都有明确的政策依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20年1月1日起已经正式施行。
下面分两种情况来看:
情况一:保留内地户口(未注销)
这种情况最简单。你的身份没变,所有社保事务完全按照内地居民的规定处理,继续正常缴费、查询、使用就行,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情况二:已注销内地户口(拿到回乡证)
这时你的法律身份从内地居民变成了香港居民。但不用担心,你的社保权益依然有保障,具体处理方式主要看缴费年限。
1. 缴费已满15年:坐等退休领钱
这是最理想的状态。根据《暂行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依法享受社保待遇。只要你累计缴费满15年,并且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像内地居民一样,回内地办退休手续,按月领养老金。医保待遇也可以按规定享受。
2. 缴费未满15年:建议“保留账户”
如果离缴满15年还差几年,你有两个选择:
选择一(推荐):保留账户,继续缴费。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港澳台居民在达到领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社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以后再次来内地就业或居住并继续缴费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你可以以灵活就业或重新就业的方式继续缴费,直到满15年再办退休。
选择二(不推荐):终止关系,一次性提取。 如果你确定不再回内地工作生活,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把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一次性取出来。但注意,这只是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单位缴的部分进了统筹基金,是拿不出来的。这样做意味着放弃未来的养老金权益,一般不建议。
3. 以香港身份在内地重新参保:完全没问题
即使注销了户口,只要你以后在内地找到工作,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你参加职工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如果你是自雇或灵活就业,也可以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如果没就业,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和内地居民完全一样。
4. 关于“双重缴费”的豁免
如果你在香港已有强积金(MPF)等社保并继续保留,可以凭香港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申请不在内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避免两边同时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