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平台的户籍生审核以及区直属(区镇共建)学校的报名审核结果已陆续返回报名系统,家长可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请务必在4月27日17:30前完成申诉提交!
●审核通过表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的具体录取通知为准(部分学校须摇号或按批次录取,详情请留意申请学校公众号和学校短信发出的有关通知)。
●审核不通过的,可登录系统查看详情,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以下步骤提出申诉。
一、户籍生网上申诉操作指引如下:
当查看到“状态”,显示审核不通过的时候,点击“查看详情”按钮,可查看具体不通过的原因;在报名列表点击“申诉”按钮,对报名记录进行申诉。
点击“申诉”按钮进入报名记录申诉页面,核对生源类别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基础信息确认页面,页面弹出“请仔细核对新生和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如有错漏,可以进行修改”的提示信息。

申诉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确认生源类别
在报名记录详情页面点击“申诉”按钮进入报名记录申诉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报名记录申诉页面,请家长仔细确认所填报的生源类别,若错报镇街或错报生源类别,可重新选择新的生源类别,如下图所示。申诉确认后,之前的报名记录将作废,须根据新的生源类别重新提交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

注:家长必须仔细确认符合新生报读条件,生源类别信息一旦修改,系统会针对报名记录的所有材料重新复核,请谨慎操作。
2.确认基础信息
家长核对生源类别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基础信息确认页面,页面弹出“请仔细核对新生和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如有错漏,可以进行修改”的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家长检查新生基本信息及父母监护人信息,如有错漏,可以进行修改。
备注:一旦修改材料所属人的基本信息,家长必须重新提交报名记录相关的材料,如下图所示。

3.填写材料申诉信息
申诉时,确认生源类别、新生和监护人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审不通过的材料申诉页面,按需求上传图片并填写申诉理由,最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申诉请求。若要添加多张材料图片,可通过点击申诉页面的“添加图片”按钮,选择添加多张材料图片,如下图所示。

若家长更换了材料所属人,则需重新提交生源类别相关的材料,如下图所示。

如果还有需要申诉的材料,则点击“下一步”按钮,上传申诉的材料并填写申诉理由;如果没有需要申诉的材料,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申诉,如下图所示。

二、人户一致户籍生网上申诉操作指引如下:
人户一致户籍生网上申诉的生源类别确认、基础信息确认环节,与普通户籍生申诉流程一致;仅在申诉材料提交要求上存在差异,具体操作规范如下:
若申诉时生源类别为“人户一致”且未发生变更:根据审核反馈结果,仅需提交“审核不通过”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示例见下图):


若需变更房产所属人,可点击【添加】新增房产所属的父母或监护人信息,也可在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页面点击【修改】,将原有信息更新为对应房产所属的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示例见下图):

新增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在“房产证明申诉-材料所属人” 处选择已更新的产权人即可(示例见下图):

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已达上限,且房产所属权为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而非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在材料所属人的祖/外祖父母信息栏中进行添加(示例见下图):

若材料共有人信息审核不通过,需在“共有人情况页图片” 上传相关图片(示例见下图):

若生源类别需从“其他生源” 变更为 “人户一致”:需按以下要求完整提交四类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报读学生户口页:上传学生本人户口页清晰照片(示例见下图)

房产材料信息:选择房产所属人、房产填写规范类型,并准确填写房产证号(示例见下图)


房产证明:上传房产相关证明文件的清晰图片(示例见下图)

亲子材料信息:先选择对应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类型,再上传该证明文件的清晰图片(示例见下图)

请注意:
1.网上申诉机会只有一次,请提前准备好佐证材料再申诉提交。
2.报读了石门中学(灯湖中轴校区)、南海实验学校、南海实验中学政策优待类和人才类对象审核不通过的,如符合户籍生申报类型,可以申诉以户籍生类型报读该类学校。
详情请咨询三所学校招生办:
石门中学(灯湖中轴校区):0757-85918086
南海实验学校:0757-66886122,0757-66886822
南海实验中学:0757-8628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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