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老赖把房产份额转给了共有人,其他债权人能一起申请撤销吗?
小编: 能,而且一起告比单独告更省事。
老赖欠了一堆人的钱,然后把自己在共有房产里的份额无偿让给了另一个共有人——这招太常见了,说白了,不管他是通过离婚协议把房子全归配偶,还是把自己那份直接送给兄弟姐妹,本质上都是在减少自己的责任财产,让你们这些债权人拿不到钱,《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说得很清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房产份额转给共有人,就是典型的无偿处分。
多个债权人能不能一起告?完全可以,法律没有限制只能一个债权人单独行使撤销权,你们几个人可以分别起诉,也可以一起告,实务中,法院碰到多个债权人针对同一个老赖、同一笔转让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一般会合并审理,省时省力,撤销成功后,这个房产份额恢复到老赖名下,变成他的责任财产,所有债权人都有机会在执行阶段按比例受偿。
有两点一定要注意:一是撤销权有时间限制,知道转让这事后一年内必须起诉,最长不超过转让行为发生后五年,这是除斥期间,过了就没了;二是你得证明老赖转了这个份额之后确实没钱还债了,也就是他处于无资力状态,建议几个债权人商量好,找个牵头的,一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诉讼费用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还能要求老赖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