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婚前房产婚后拆迁补偿款离婚时算共同财产吗?
小编回答:要分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这点《民法典》第1063条说得很清楚,婚后房子被拆了,拿到的补偿款要拆开来看——房屋价值补偿款本质上是婚前房产的变现和自然增值,只是财产形态变了,性质没变,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6条,孳息和自然增值仍属于个人财产。
不过拆迁补偿里除了房屋价值部分,通常还有搬迁费、过渡费、奖励费这些补贴,这部分不是婚前房产的直接转化,属于婚后取得的收益,按规定算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安置房面积比原来大,差价用夫妻共同财产补的,那差价对应的部分就算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拆迁安置时如果把配偶算进了安置人口,配偶对应的份额同样属于共同财产。
这类问题各地法院判法可能不同,建议带着拆迁协议找当地律师看一下,别吃了信息差的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