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购1套适用对象及条件
以下群体可在三亚以家庭为单位购买1套商品住房:
1. 社保/个税缴纳群体:在海南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的外省人群,及该人群的配偶、未成年小孩(红线外)。已在海南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的外省人群,及该人群的配偶、未成年小孩(红线内)。
2. 学历/职称群体: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海南连续缴纳2个月社保或个税的人员。
3. 个体工商户:在海南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免税也可),经营一年以上;不动产交易中心会现场查询是否正常经营,产权人必须是法人。
4. 军人:在海南服役满两年以上的军人(不区分红线内外)。
5. 台籍居民:在海南领取《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其家庭在我市无购房记录的,可购买1套。
6. 外省来琼挂职人员:提供红头文件名单,可购买1套。
7. 高层次人才(特定类别):经“联审会议”办公室备案或审核的区域总部、高成长型跨国公司、国际组织地区总部等重大招商项目的员工,满足以下条件可购买1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
8. 国有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在我市工作满12个月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商品住房的,提供由银行、国有保险公司出具的单位证明,本人可购买1套。
9. 拆迁安置人员:凡在我市拆迁安置(含已通过房屋置换或货币补偿)的人员,可以家庭为单位在我市新购买1套。
10. 急需紧缺人才:各类行业主管单位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可购买1套。
11. 公务员/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经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公开招录、选调、调任、转任到我省的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形式进入我省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户口本上有显示服务处所不需要开证明,否则需要开证明。
12. 高校毕业生群体:我省普通高校学子在我市就业创业,就读期间凭学校的集体户口或学校开具的学校证明,可以家庭为单位在我市新购买1套。
允许到我市就业创业的省外户籍的海南籍应届大学生在我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身份460开头)。
因到外省高校读书学习将户籍在外省的原海南户籍人员,可在我市购买1套(身份460开头)。
二、限购2套适用对象及条件
以下群体可在三亚以家庭为单位购买2套商品住房:
1. 户口已迁入海南的原外省居民(不限落户时间、方式)。
2. 高层次人才(A/B/C/D/E类),视同本地居民,可按家庭为单位购买2套。
3. 海南本省居民。
4. 本省户籍在海南服役军人,可视同本地居民购房,购买2套。
5. 院士群体,凭三亚市院士站发放的院士证,购房政策等同于本地居民,可购买2套。
6. 海南高校毕业就业群体,海南省各高校已毕业且在海南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的大学生,户口在集体户的可以视为本省户籍,购房执行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政策,购买2套。
三、限购3套适用对象及条件
核心规则:海南本地家庭基础限购2套商品住房,符合条件可增加1套,最高限购3套。可增加购房套数的条件(需同时满足对应前提)
1. 已落户海南的居民家庭:符合多孩政策(二孩及以上)可增加1套。
2. 通过人才引进迁入海南的原外省居民:户口本上体现“人才引进”,符合多孩政策(二孩及以上)可增加1套。
3. 高层次人才(A/B/C/D/E类):视同本地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可购买2套;符合多孩政策(二孩及以上)可增加1套。
4. 海南省本省居民(二孩及以上):符合多孩政策可增加1套。
⚠️ 重要备注:多孩家庭的孩子必须也是海南户口,才可以购买第三套住房。
四、换购政策:不受套数限制
支持居民家庭出售在我市范围内、且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住房,可在我市以家庭为单位换购1套商品住房,不受住房套数影响。
办理条件
1. 房源需在有备案证资质的中介挂牌(房源唯一码)。
2. 无需重新审核购房资质,执行“一套换一套”的规则。
五、不限购政策:企业购房
海南省省内注册的独立公司在三亚购房,不受限购政策影响。
办理要求:需提供公司近1个月的纳税申报记录。
六、政策衔接说明
1、基础限购1套:针对无海南户籍、无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外省群体。
2、基础限购2套:针对已落户海南、高层次人才(A/B/C/D/E类)、本省居民等群体。
3、可增至3套:符合多孩政策(二孩及以上,孩子为海南户口)的海南户籍家庭/高层次人才家庭。
4、换购政策:出售符合条件住房后,可不受套数限制换购1套。
5、企业购房:海南省内注册的独立公司在三亚购房不受限购影响,需提供近1个月纳税申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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