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刚买的二手房前业主欠了三年物业费,我要替他交吗?
小编:一般不用当然承担
前业主欠下的三年物业费,一般先看欠费形成时谁是业主;如果当时房子还在前业主名下,原则上应由他承担,据《民法典》第944条,物业费应按约定缴纳,但你通常只承担交割后的部分,还有个边界要说:买卖合同若写明你承接历史欠费,处理就按合同来,拿着合同和结清证明去核对,有争议可问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