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老年人为目标的套路贷案件频发。不法分子利用老人法律意识薄弱、防范能力不足、急于解困的心理,精心设计层层陷阱,诱骗老人抵押房产、背负高额债务,最终导致房产不保、晚年生活陷入困境。近日一起真实案例,再次敲响警钟。
一位老人轻信古玩投资骗局,被诱导抵押房屋借款5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后,有人主动上门声称可以帮助老人办理100万元贷款,同时要求收取30%居间服务费。
老人急于还债,在未充分了解风险的情况下再次抵押房屋,贷款100万元。到手后立即偿还前期50万元借款,又支付30万元服务费,实际到手资金寥寥无几。
100万元贷款到期后,老人再次无力偿还。不法分子转而找到老人儿子施压催债。家属才发现房屋已被抵押,随即开始依法维权,自行偿还100万元本金及合法利息,保住房屋。随后,家属针对中介收取的30万元高额服务费提起不当得利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中介利用老人困境收取畸高服务费,违背公平原则,构成不当得利,最终判决返还25万元,为老人挽回损失。
- 1制造初始债务:以虚假投资、虚假理财等方式诱导老人负债。
- 2以贷养贷、层层加码:利用老人无力还债的心理,诱骗借新还旧,债务越滚越大。
- 3虚增费用、牟取暴利:以服务费、中介费、居间费为名收取高额费用,远超合理范围。
- 4抵押房产、锁定资产:诱导老人抵押唯一住房,为后续侵占资产埋下伏笔。
- 5到期催收、骚扰施压:逾期后向家属施压,逼迫全家承担债务。
此类行为完全符合套路贷特征,本质是假借借贷之名,行非法占有之实。
- 民间借贷利率、服务费、中介费等全部费用,均不得超过法定保护上限。
- 中介利用借款人困境收取畸高费用,违背公平原则,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层层设计陷阱的借贷行为,属于套路贷,涉嫌违法犯罪。
本案法院判决返还25万元,正是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
- 1不投资、不跟风:古玩、养老理财、高额返利投资多为骗局,坚决不参与。
- 2不抵押、不签字:房产是晚年保障,任何情况下不随意抵押、不随便签字。
- 3不借贷、不信中介:资金困难只找银行、正规金融机构,不相信陌生人快速贷款、低息贷款。
子女应多关注老人经济状况,主动普及法律知识;老人遇借贷、投资、签约等重大事项,务必与子女商量。一旦发现被套路贷,应及时保留合同、转账、聊天、录音等证据,尽快报警并通过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