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宗地土地规划用地面积300平方米,商业房产占地面积100平方,地上建筑面积900平方,地下车库100平方,业主已入驻,已办不动产证。其余土地为宗地绿化和内部道路,无围墙围栏和独立传达室。房产价值1000万元,地价300万元。下图是税务通对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的注释,请注意图中的“解读、解读二”超链接,点击将打开税务总局对该文件的官方解读和举例说明。=房产建筑面积/宗地建筑总面积×宗地用地面积×土地单价当容积率<0.5时,房产分摊的地价=房产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为啥对公式中的“1/容积率”,取下限值“1/0.5”,即“2”?例如:某仓储物流基地买下土地,造了一栋仓库,宗地容积率=0.2,那么,房产分摊的地价=建筑面积×5×土地单价,分摊的地价太高了,税负很高。所以,为了降低仓储、物流等典型低容积率行业的房产税负担,121号文件规定了2倍的限制,比按公式计算的5倍要低很多。A.因此,案例一的地价是宗地地价300万。就一个项目,比例100%,不存在分摊。B.也有人认为,房产分摊的地价≠房产建筑面积/宗地建筑面积×宗地用地面积×土地单价,而应该是,房产分摊的地价=房产占地面积×土地单价=100平方×1万/平方=100万,比A答案(300万)小多了。案例二:宗地土地规划用地面积300平方米,商业房产占地面积100平方,地上建筑面积900平方,地下车库100平方,已入驻,已办不动产证。独立变压器占地30平方,其余土地为宗地绿化和内部道路,无围墙围栏和独立传达室。房产价值1000万元,地价300万元。A.房产分摊的地价=房产建筑面积/宗地建筑面积×宗地用地面积×土地单价案例三:宗地土地规划面积300平方米,商业房产占地面积100平方,规划地上建筑面积900平方,地下车库100平方,目前仅建成地基。独立变压器占地30平方,其余土地为宗地绿化和内部道路,无围墙围栏和独立传达室。房产价值1000万元,地价300万元。详见税务通——13其他税费专题——房产税——房产原值——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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