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王某与潘某夫妻二人系朋友关系。2019年1月,因资金周转需要,潘某夫妻二人向王某借款500万元,约定月息3.5%,借期半年,王某基于对朋友的信任并碍于情面,未要求朋友将其名下的房产为借款进行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经催要,潘某夫妻二人未归还借款,王某遂起诉至法院并申请对二人名下房屋进行财产保全,却发现其朋友已将自己名下的三套房屋在当年4月和6月陆续转移登记至他人名下。
王某认为,潘某夫妻二人以虚拟买卖的形式将多套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导致其债权没有实现,潘某夫妻二人与第三人的行为损害了其合法债权,系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故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潘某夫妻二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房产行为,并将涉案房屋恢复登记至潘某夫妻二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