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闪婚”获赠千万房产99%份额!“闪离”后要求分割房产,她能如愿以偿么?
在我16年的婚姻家事法律生涯中,见过为了买房假离婚的,也见过婚内挥霍财产赠与第三者的。但最近上海发生的这个案子,其情节之离奇、金额之巨大、反转之惊人,依然让我看了都直摇头。价值一千多万的上海房产,丈夫在婚后大笔一挥,将99%的份额登记在了妻子名下,自己只留了1%。很多人看到这里,第一反应肯定是:“这房产证上白纸黑字写着99%,那这房子基本就是女方的了吧?”在很多人的朴素认知里,不动产登记就是“铁律”,名字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份额写多少,就该分多少。但今天,我要极其严肃地告诉大家:在婚姻家事案件中,房产证上的名字和份额,并不绝对等于最终的财产归属。 法律不是只会做加减法的机器,它更是一杆衡量公平与正义的秤。这个案子,就是给所有想通过婚姻“一夜暴富”的人,敲响的一记最沉重的警钟。顺风车奇缘:36岁女销售遇上23岁拆迁户,“闪婚”后获赠千万豪宅2018年,36岁的赵女士(化名)打了一辆顺风车,认识了比自己小13岁的车主曹先生(化名)。赵女士是做房地产工作的,离异带一个女儿,精明干练;曹先生刚退伍,在证券公司做销售,单纯热血。两人迅速坠入爱河,仅仅认识10个月就领证结婚了。这是一场典型的“闪婚”:没有婚礼,双方父母甚至都没见过面。婚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甚至都各自住在自己父母家,并没有共同生活。曹先生家境其实很普通,父母都是工薪阶层。他们家最大的财富,就是早年老宅拆迁分到的两套房子。其中一套大的,价值近千万,登记在曹先生和他父母三人名下,是全家安身立命的根本。婚后不久,赵女士提出了一个要求:为了她女儿能上个好学校,想把户口迁到曹先生这套大房子里。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曹先生,为了向妻子表忠心,也为了继女上学,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先是以“将来继承要交税”为借口,苦口婆心地劝说父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老两口心疼儿子,最终同意了。紧接着,曹先生在父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居然将这套刚到手的千万房产,加上了妻子赵女士的名字,并且——将99%的份额登记在了赵女士名下,自己只留了可怜的1%!为了办理这个过户,赵女士也确实支付了11.9万余元的税费。此时此刻,手里攥着99%份额房产证的赵女士,似乎已经成了这套千万豪宅的实际主人。婚后半年就闹离婚:手握99%产权,女方要求“按本分割”婚后仅仅一年零八个月,两人短暂共同生活了不到半年,矛盾就爆发了。赵女士先后两次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觉得感情没破裂判不离;第二次赵女士态度坚决,曹先生心灰意冷,终于同意调解离婚。本以为这段荒唐的婚姻就此画上句号,没想到,离婚半年后,赵女士第三次将曹先生告上法庭。赵女士的要求很简单直接:房产证上写得很明白,我是99%,你是1%。现在离婚了,这套千万的房子应该按照这个比例来分割,我要拿走属于我的99%!赵女士一方的理由听上去很有“法治”的味道:不动产登记有公示公信力,所以法律规定应当保护登记在册的权利人。既然曹先生自愿把99%给了我,那就是对我的赠与,现在就该兑现。被告席上的曹先生后悔莫及。他说自己是为了让孩子上学才这样做的,也是出于一时的冲动来表示自己的忠诚,并没有想过要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房子。这间房子是父母一生的心血,如果真的让女方拿走99%,那么他和父母就会无家可归,这是不公平的!一边是明明白白的房产登记,另一边却是不公平的结果,法院又该如何裁决呢?本案判决结果可以作为教科书上关于“实质正义”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法院最后并没有支持赵女士要求分割99%的请求。判决结果为:这套价值千万的房子归曹先生所有。考虑到赵女士已经缴纳了税费,并且和曹先生短暂共同生活过,所以酌情由曹先生补偿赵女士五十万元。从要求分割99%,也就是将近一千万,到最后只得到五十万补偿,这样的差距是很大的。法院为什么可以不顾房产证上所登记的比例?法官的判决理由很有价值,值得大家仔细阅读:这套房子是曹先生父母的老宅拆迁得到的。可以认为,这笔资产是曹先生父母一辈子积攒下来的成果。曹先生自己在拆迁的时候只有11岁,并没有做出什么贡献,更何况闪婚进来的赵女士,她对于这套房子的贡献可以忽略不计。如果只因为一次冲动的登记行为,就使得两位老人奋斗一生的成果被一个外人卷走99%,使老人无家可归,这本身就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严重的践踏。这段婚姻一共只维持了三年多一点的时间,真正在一起的时间也只有六个月左右。没有举行婚礼,没有见过父母,也没有生育子女,这就是典型的“闪婚闪离”。婚姻的基础是感情,而不是算计。短短半年的共同生活之后,就想把价值上千万的房子占为己有,这样的利益失衡是显而易见的。法律保护婚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但是不会去保护有目的的“洗房”行为。法院认为,夫妻之间的大额财产赠与一般是为了维持长久稳定的婚姻而做出的,属于一种带有目的性的特殊的赠与。一旦婚姻关系迅速恶化,赠与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赵女士本身就是房地产行业的从业者,有丰富的经验。她知道房子的来路之后,仍然接受了丈夫不理智的99%赠与,并且没有提醒丈夫要三思而后行,也没有和公婆商量。这样的行为很难不让人怀疑其中存在利用丈夫好心的情况。所以法院根据最新的司法精神,结合房产的来源、婚姻持续的时间、双方所作的贡献以及离婚的责任等多方面的情况,作出了这样的判决。50万的补偿金主要是为了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结束这段短暂的婚姻,并不能代表对她的99%产权的承认。此案大快人心,发人深省。作为婚姻律师,我想要提醒大家的是:- 不要把婚姻当作跨越阶层的跳板。很多毒鸡汤教人用婚姻来“洗房”、“分家产”。但是现在的司法实践也越来越重视实质公平了。结婚几个月就想把另一半的房子或者全部财产都分走的想法,该醒了。法律在不断发展,它正把那些想不劳而获的人堵死。
- 房产加名字要慎重,不要用大量的财富来考验人性。曹先生的惨痛教训是,在感情问题上不要做出重大的财产决定,特别是涉及到父母财产的时候。真正的爱情并不需要以99%的房产份额来证明。为了所谓的“表忠心”,把父母置于危险之中,这是大不孝,也是大愚蠢。
- 法律保护的是真实的奉献者。不管是男女,在婚姻里真心付出、一起经营家庭的人,法律都会给予保护。而那些带有算计和谋取对方财产目的的人进入婚姻,虽然暂时得逞了,但是在法律的正义之剑下,最后也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婚姻不容易,一路走来要珍惜。希望每个人都能拥有单纯的感情,不沾染上算计的婚姻。